场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场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招标公告
阿尔乡镇场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彰武县阿尔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为阿尔乡镇场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阿尔乡镇场直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 阿尔乡镇政府
3.建设地点:彰武县阿尔乡镇本街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6.招标内容:本项目拟建设办公室、活动室、图书室、警务室、会议室。
7.质量标准:现行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8.计划工期:2017年9月15日~2017年11月15日,共计2个月。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各投标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全部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3时—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和其它相关资料。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5000元,于开标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到指定账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2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件按时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彰武县阿尔乡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阿尔乡镇
联系人:王立伟
电 话:134*****58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 系 人:高阳
电 话:***-********-83/137*****758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标签: 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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