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网络及IDC机房工作费招标公告
交通网络及IDC机房工作费招标公告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对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交通网络及IDC机房工作费进行采购的公示公告
(2017年8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令),《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35号)的通知要求,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对以下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予以公示,以确定是否有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有异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人名称:吉林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2、 拟采购项目:交通网络及IDC机房工作经费(吉林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一期)IDC机房租用费)
3、 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287.1万元
4、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吉林交通信息通信中心的《交通网络及IDC机房工作经费(吉林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一期)IDC机房租用费)》项目于2016年2月,在省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公开招标,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中标,服务期为一年,现已进入服务期并正常运行。2017年12月,服务期将结束。为了保证机房设备及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中心分别于2016年11月7日和 2016年12月22日,两次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对2017-2018年《交通网络及IDC机房工作经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但两次均因为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不满足三家投标单位而导致废标。
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提供的IDC机房租用服务,部署大量设备并承载着我厅的大部分信息化系统。如果中标供应商IDC机房与现有IDC机房地点不一致,将需要免费负责迁移现有机房内设备和系统,同时需要保证各系统实时、正常运行。不仅迁移成本十分巨大,而且在迁移过程中,非常容易导致系统中断或硬件损坏事故,所产生的责任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基于以上原因,除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外,几乎不会有其它单位参与投标。故申请单一来源。
5、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超越大街与锦湖大路交汇处锦湖大路1566号。
6、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论证意见:2016年自交通运输厅信息化项目建设以来,网络、机房、互联网专线、数据专线、数据中心部分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承建。自2016年提出建设需求以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该公司新建成的IDC机房规模、配套、服务等均满足长期需求,在灾备局点建设过程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辽源分公司具备往期经验,且辽源IDC机房为东三省第一个云数据计算中心,运维团队有多项目维护经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在承建期间,为交通运输厅提供必要的办公卡位需求,并有7*24小时值班维护工作,以及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流程。
7、 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金忠威 吉林省省财政厅信息中心 高工
王晓玉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审计处 高工
温贵江 吉林省公安厅科技通信处 高工
8、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止。
9、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交申请或异议,并且同步抄送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货物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材料,并确保本中心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10、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九条要求,中心将协调采购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文化街158号三楼
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周文红
采购单位名称及地址:吉林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长春市解放大路2518号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刘勇
财政部门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646号
联系人:倪娜
电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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