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江川路街道碧江路江川路鹤庆路等招牌整治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设计供应商要求 A、设计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设计广告”内容B、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相关从业经历,承担过类似项目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C、设计队伍稳定,人员至少要求三人,具有一定学历和相关资质,平面、室内设计、艺术设计、会展等相关专业类毕业,须有专业从事三年工作经验。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投标人应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该结果告知函提供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无行贿犯罪记录。5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和良好的服务记录,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支持服务,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服务机构;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川路街道碧江路江川路鹤庆路等招牌整治服务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江川路街道碧江路江川路鹤庆路等招牌整治服务店牌及户外广告服务,包含设计、制造、供货、安装、验收工作 5、交付地址:根据招标单位要求 6、交付日期:2017年10月30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18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25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5、设计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情况表(无在建项目证明)8、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若是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双方的无行贿犯罪记录。9、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服务点的相关证明等资料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18 16:30:00至2017-08-25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详见第七条其他说明第1、2、3条。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8 14: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08 14: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及具有移动上网功能(3G/4G)的笔记本电脑到规定地点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在2017年8月18日-2017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法定及国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上海宁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斜土东路198号6号楼2楼)现场审核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3、现场审核所需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情况表(无在建项目证明)、设计公司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本市有固定的维护服务点的相关证明等资料、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除授权书)审核后退回。4、投标截止时间到并开启开标室后,投标供应商先进行网上签到,网上签到时间为开标截止后1小时内,签到结束后1小时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由于投标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成功或解密未成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