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刘家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刘家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安陆市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刘家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18
招标编号:XGZX-201708SL-08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陆市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孝感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孝水建[2017]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陆市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刘家河发源于安陆市赵棚镇赵棚村,于孝昌季店乡汇入环河,河道全长26公里,流域面积196平方公里。本次工程治理范围为刘家河赵棚镇合山村七组至陈店乡田畈村六组段和大桥河王义贞段,治理河长17.25公里。该治理范围河段存在着河道淤积,局部岸坡不稳等问题。刘家河、大桥河涉及安陆市赵棚镇、陈店乡、王义贞镇的4.7万人、4.35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对该河段治理是必要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第1标段(合同编号:ALLJH-ZHZL2017-01):刘家河治理工程
(1)河道疏挖清障10公里。
(2)岸坡护砌5.8公里。
建设地点: 安陆市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投资:约989万元。
第2标段(合同编号:ALLJH-ZHZL2017-02):大桥河、大桥河支流治理
(1)河道疏挖清障7.25公里。
(2)岸坡护砌5.49公里。
建设地点: 安陆市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投资:约811万元。
第3标段(合同编号:ALLJH-ZHZL2017-03):安陆市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 安陆市 ;计划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投资:约4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前述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1.2财务要求
近3年财务无亏损(以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明材料)。
3.1.3业绩要求
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建过一项或以上类似项目(指中标额大于600万元的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堤防除险加固工程)的施工(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共同为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者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企业拟任本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项目经理资格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2财务要求
近3年财务无亏损(以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证明材料)。
3.2.3业绩要求
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签订监理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仅指中小河流防洪治理、江河堤防除险加固)的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为证明材料)。
3.2.4信誉要求
(1)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者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2)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外省投标人拟任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
(3)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结果查询告知函》为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3.2.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拟任本项目第1、2标段的“五大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
(2)拟任本项目第1、2标段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4)根据孝水建【2015】23号文《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记录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①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国内其它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在其履职期间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②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时效期内)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5)投标人只能选择本次招标项目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进行运行,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应该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http://58.51.146.239:8090/TPBidder,下同)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咨询电话0712-282901。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17:3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并报名。未按规定从“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同时将相关原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一同递交至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及原件,招标人将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陆市刘家河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 系 人:万涛
电 话:****-*******/137*****7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南路西路泰然南湖玫瑰湾二期7栋21D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联 系 人:张俊鹏
电 话:027—********/188*****712
传 真:027—********
电 子 邮 件 :hbjhywfzb@163.com
2017年8月18日
备注:投标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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