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工业总部基地形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一期景观营造、交通安全设施、油面及毕升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成都锦江工业总部基地形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一期景观营造、交通安全设施、油面及毕升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编  号:********69   所属地区:成都市
         
  项目名称: 成都锦江工业总部基地形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道路一期景观营造、交通安全设施、油面及毕升路桥梁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截止时间:2008-09-04   招标类别: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锦江工业总部基地形象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锦发改投[2008]6号文批准建设,并经锦发改招[2008]6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拟建总部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成都市规划锦江工业总部基地(市规划院确定的控制性详规)规划红线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及各种管网工程、公建及配套设施工程、绿轴绿网(含广场)、架空管线入地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

  2.2.1 景观营造工程:三个标段,划分如下:

  施工一标段:石胜路,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二标段:毕升路+F线,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三标段:三色路+G线,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2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个标段,包含三色路、G线、F线、桦彩路、毕升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3 道路油面工程:一个标段,包括三色路、毕升路、F线和G线的油面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4 毕升路桥梁工程:一个标段,包括毕升路桥梁及部分河堤,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景观营造工程: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2005年1月以来完成三个或以上市政道路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投标人2006、200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1.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贰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由社保部门打印出的社保交费明细表原件,社保交费明细表能够证明投标人为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的社保交纳情况。

  3.1.4 投标期间无市场禁入情况。

  3.1.5 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所有施工标段的其中一个进行投标。

  3.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2005年至今完成3个或以上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累计完成类似业绩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投标人2006、200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2.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由社保部门打印出的社保交费明细表原件,社保交费明细表能够证明投标人为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的社保交纳情况。

  3.2.4 投标期间无市场禁入情况。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道路油面工程:

  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2005年1月以来完成五个或以上道路油面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 投标人2006、200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3.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贰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由社保部门打印出的社保交费明细表原件,社保交费明细表能够证明投标人为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的社保交纳情况。

  3.3.4 投标期间无市场禁入情况。

  3.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毕升路桥梁工程

  3.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2005年1月以来完成三个或以上市政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累计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2 投标人2006、200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4.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贰级项目经理或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工程或桥梁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中级及以上)。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由社保部门打印出的社保交费明细表原件,社保交费明细表能够证明投标人为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从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的社保交纳情况。

  3.4.4 投标期间无市场禁入情况。

  3.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8月29日至2008年9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毕升路27号锦江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4.2.1 景观营造工程: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5)满足3.1.1条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查证并真实有效);

  (6)高空修剪车、喷药车、洒水车、推土机、起重车、挖掘机、打坑机(至少各一台)购买发票、养路费、入城证;

  (7)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证明;

  (8)以上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它资料查验原件后留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2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5)满足3.2.1条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查证并真实有效);

   (6)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它资料查验原件后留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3 道路油面工程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5)满足3.3.1条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查证并真实有效);

  (6)钢轮压路机、胶轮压路机、摊铺机(至少各一台)购买发票、足额养路费缴纳票据、入城证;

  (7)企业在成都市范围内自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的有效证明及照片(须经招标人现场考察);

  (8)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金证明;

  (9)以上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它资料查验原件后留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2.4 毕升路桥梁工程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被授权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入川备案证、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

  (3)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毕业证、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4)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满足资格要求的社保证明;

   5)满足3.4.1条要求的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须经查证并真实有效);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它资料查验原件后留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3日10时30分,地点为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该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锦都工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工业开发区毕升路217号锦江工业总部基地管委会二楼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83号太成宾馆商务楼321室

  邮政编码:610041

  传  真:***-****************

  联 系 人:蒲小姐、张先生

  联系电话:***-********、855673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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