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宜宾造纸机械厂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造纸机械厂经济适用住房工程 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办发[2008]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宜宾造纸机械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职工集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宜宾造纸机械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
建筑面积:24269.21㎡(含地下室1298.30㎡)(地上21层,地下1层)
计划工期:14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土建、装饰、安装)、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施工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有不同建设单位的单位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省外企业参加项目投标时必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省外企业已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的,还应办理单项投标登记备案。以上证照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以上资料依顺序装订成册,为杜绝和禁止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经查核发现投标人的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罚。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 4.3本工程不邮购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 地 址:宜宾市上江北育才路4号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
宜宾造纸机械厂 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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