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宜宾造纸机械厂经济适用住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造纸机械厂经济适用住房工程 已由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办发[2008]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宜宾造纸机械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职工集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宜宾造纸机械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

建筑面积:24269.21㎡(含地下室1298.30㎡)(地上21层,地下1层)

计划工期:14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土建、装饰、安装)、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施工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有不同建设单位的单位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3个类似高层建筑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 年9月1 日至2008年9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宾造纸机械厂六楼会议室持单位介绍信和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施工招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省外企业参加项目投标时必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和《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投标登记介绍信》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省外企业已办理分支机构备案的,还应办理单项投标登记备案。以上证照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2监理招标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以上资料依顺序装订成册,为杜绝和禁止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投标人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经查核发现投标人的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处罚。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费另计。

4.3本工程不邮购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 年9月 23日14时30  分,地点为宜宾造纸机械厂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轻工业机械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蜀建设工程项目管
宜宾造纸机械厂                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上江北育才路4号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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