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阀件招标公告
管阀件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条目 | 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头稀土研究院管阀件 |
采购项目编号 | NMCQCG-BG-2017-146 |
采购项目概况 | 1、说明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性质:货物及服务 资金来源:其他 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拟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说明 | 管阀件,详见采购清单。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湿法冶金研究所稀土催化材料研究室于2017年4月11日招标采购了SCR粉末催化剂评价装置和SCR粉末及小蜂窝催化剂评价装置各一套,两套催化剂评价装置运行需要配置10余种气体,为了给评价装置实现供气,需要购置大量的管阀件。与催化剂评价装置配套的管阀件属于非标产品,需专一定制。 |
拟定唯一供应商 | 单位名称:南京皓而普分析设备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 | 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25日 |
采购组织安排 | 南京皓而普分析设备有限公司: 包头稀土研究院管阀件单一来源采购已被包头稀土研究院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于贵公司为本项目的唯一供货商,我方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按照以下程序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8月27日 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系统报名 3、报价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6:00-17:00 4、报价规则:报价时长为:60(分钟),起始价为: 87000 (元) , 竞价阶梯: 2000.00 (元)。 操作说明:供应商在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或e交易网http://www.e-jy.com.cn/免费注册会员,查看“平台操作指南”进行注册。供应商登录账号,网上进行报名,本项目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只能指定供应商报价,其他供应商报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络报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比起始价低一个竞价阶梯的价格或比起始价低竞价阶梯整数倍的价格,且只能一次报出不可修改价格。(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网络报价,具体操作可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操作指南),报价结束后,采购人组织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为成交人。 |
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时间及方式 |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4)能为评价装置实现供气。 3、资格审查材料递交时间:2017年8月29日10:00 4、递交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材料经电子邮件递交至duduzyx@163.com邮箱内,且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人:葛博慧,联系电话:186*****990)。 5、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通知时间:5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结果确认通知方式:以供应商提供联系方式或网上通知。 |
保证金 | 1.缴纳金额:控制价总金额的10%; 2.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下午16:00; 3.退 还:未成交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注:请将成交合同扫描件发送至duduzyx@163.com邮箱内) |
服务费 | 1. 成交金额的0.4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金额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 2.在电子系统故障情况下可申请汇入以下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1951 注:电子系统正常时以系统提示账户为准。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缴纳给采购人(于成交公告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缴纳); 3.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
验收约定 | 1.交货期:按采购人需求及时供货; 2.交货地点: 按采购人计划要求; 3.质量要求:各项指标符合《采购清单》标准; 4.规格确认:不允许负偏差(填写《偏差表》); 5.验收方、发货方在*******c-e594-498c-a74f-ce48a0d32fd3&categoryNum=005005" target="_blank">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
结 算 | 1.付款方式:按采购人年度资金支付计划进行支付; 2.质保期: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3.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特别提示 | 1. 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公告中任何一条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缴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次采购将重新组织采购。 2.付款提示: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87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4.业务电话:184*****609 技术支持:********00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采购部 |
发布媒体 | |
联系方式 |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赵玉信 邮 箱:duduzyx@163.com 联系电话:184*****609 咨询项目信息请添加微信号:duduzyx5258(添加时,请注明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包头稀土研究院 联系人:葛博慧 联系电话:186*****990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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