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电信2017年消防安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鹤岗电信2017年消防安保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鹤岗电信2017年消防安保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BJCG-A4-********-16,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电信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根据中国电信黑龙江省分公司整体投资计划安排及鹤岗分公司规划,有效保障基础网络的运行,鹤岗分公司计划于2017年对机房消防安保进行改造,以保证值班人员及机房设备的绝对安全,从而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更好的为经营服务。
1.2招标内容
对鹤岗市4个机房(兴安台机房、绥滨机房一层电信机房、绥滨机房二层电信机房、宝泉岭固网电信机房)进行消防气体灭火及报警工程改造,依据现行建筑工程国家质量验收规范体系,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20万元。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报价。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置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投标总价为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6">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2.6投标人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至今消防改造类项目的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含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及大签页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7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2.9信誉要求: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从未违反过国家及企业相关的国家信息安全法规。
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08 月19 日至2017 年08 月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头道街31号文化大院2栋2单元303室。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当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 应答人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以通过电汇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除须提供4.1.3款所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外,还须同时提供如下购买证明文件:
①比选文件款电汇底单;
②比选报名登记表(可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索取并以扫描件形式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应答人的上述购买比选文件所需材料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发送给应答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09 月08 日09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电信技术服务中心4号楼507室 。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中国电信的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7/MSS-PORTAL/account/login.do)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电信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邮政路1号
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编:100079
联系人:罗豪杰 孙永林
联系电话:189*****031
电子邮件:luohaojie@citcc.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户 名: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电信分公司/
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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