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筑路公司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告
辽河油田筑路公司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HYT-*******
项目名称 | 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采购 | ||||||||||||||||||||||||||
项目编号 | ****-*******-LHYT-*******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2500吨。 2.使用功能: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项目施工。 3.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国标/行标/企标):《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4.质量要求:合格。 5.服务:送货到盘锦市盘山县太平镇盘锦市绕城公路(东外环)工程(北段)一标段工地沿线。(招标人施工现场)。 6.项目进展情况:采购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自有资金及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具备招标条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⑴ 必须是企业法人(不接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⑵ 拥有此类产品的合法经营资格;⑶ 具备承担招标货物供应的能力;⑷ 资信良好(财务不健全、净资产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除外);⑸ 必须能够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需提供税务局出具的可开具17%增值税的证明或三个月内所开17%增值税发票的复印件)。2.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① 营业执照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 税务登记证④ 开户许可证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⑦ 企业承诺书(油田公司统一格式)或自拟⑧ 审计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⑨ 一般纳税人纳税证明(如有)⑩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如有)? 业绩证明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8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8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
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内,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派代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前来购买。地点:筑路工程公司培训楼315室。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1000_ 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 |||||||||||||||||||||||||||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11号 筑路工程公司培训楼三楼会议室。(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_贰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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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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