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路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天公路三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修建,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新晃侗族自治县省际公路改造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项目位于新晃侗族自治县境内,共划分为1个监理合同段(2个施工合同段)。合同段划分如下:
合同段 起讫桩号 长度(km) 工程内容
监理合同 K32+680~K53+000 20.45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通安全设施
3、监理招标将面向国内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监理单位申请人:经工商部门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复查合格的监理单位可对监理合同段进行投标。凡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暂停公路工程监理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不得对本项目进行监理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申请人应凭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证件均须带原件交招标人查验,并复印一份交招标人)到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砂洲路1号(新晃县交通局院内)向招标人购买监理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将在2005年5月24日—5月28日每日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发售,节假日照常上班。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还可在缴纳押金人民币3000元后,从购买招标文件的地址借得一套图纸,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归还所有的图纸资料,只有在确认投标人交回了完整的这些资料后,押金才能退还。
7、现场考察由招标人主持,定于2005年5月29日9:00(北京时间)举行,集合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砂洲路1号(新晃县交通局院内),请投标人自带车辆,食宿自理。
8、标前会议于2005年5月29日16:30(北京时间)在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砂洲路1号(新晃县交通局院内)举行。
9、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13日15:00(北京时间),请在截止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东路70号金牛王府大酒店(烈士公园南大门对面),过期不予接受。
10、投标人于2005年6月14日按招标人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抽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标人另行通知)。
1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现金或现金支票)。
12、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准时出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晃侗族自治县省际公路改造建设总公司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砂洲路1号(新晃县交通局院内)
邮编:4192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姜庆勋139*****477、137*****090;杨柳13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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