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工程名称:海门市消防指挥中心大楼及特勤消防站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海门市南环路北、长江路西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1190M2。 (3)质量要求: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 (3)计划工期 :总工期10个月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3、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不包括装饰、智能化系统、空调设备安装等)。 4、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贰级)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①报名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⑤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专业、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⑦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其他要求见资格预审须知) 5、报名时间:2008年 9月5 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 6、报名方式:由项目经理本人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到海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且需携带以下资料:①投标报名申请单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⑥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资格预审须知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册),并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两份)。②~⑦项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公章红印复印件。 投标报名申请单、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及资格预审须知可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上查询。 7、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海门市星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海门市南海路1041-4号 招标代理机构:海门市星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门城北新村 2008年 8月 31 日 海门军事指挥中心主体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招 标 人: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海门市星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08年 8 月 31 日 一、总 则 1、鉴于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作为拟建的 海门消防指挥中心大楼及特勤消防站工程 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表3中说明。 4、本招标工程不许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附表2所约定的附加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和至少 100 %的附加合格条件标准(附件2)时,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四、联合体 1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本工程招标不予接受,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五、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08年 9月5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5:00~17:00报名同时由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递交,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鉴于本工程的规模及对投标单位的要求,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附表 1-10 为必填内容,其余视情况填写。 18、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否则将不予接收。 1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交验本招标项目公告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书、资料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20、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1、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主要内容进行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如果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通知和确认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3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 9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九、附件 26、《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认具体的标准,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7、《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附加合格条件的项目和合格条件的内容,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28、《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详细描述,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营业执照 | 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红印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资质等级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 建造师资格证书 | 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以上(含贰级或临时贰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5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项目经理具备年审合格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6 | 履约情况 | 注册地在外省的企业须提供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质量、安全及市场不良行为等被限制投标的证明(有效期30天);本省的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7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的证明(有效期30天); | 原件 | 8 | 财务状况 | 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不少于300万) | 原件 | 9 | 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签署 | 应按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签字、盖章 | 10 | 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 申请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 11 | 分包情况 | 应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 附件2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序 号 | 附加合格条件项目 | 附加合格条件内容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备 注 | 1 | 企业业绩要求 | 近二年(2006、2007年)获得过一个“紫琅杯”奖或相同等级的奖项(以发证日期为准)。 | 提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 须带原件核查,留加盖红印的复印件 | 2 |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03~2007年)获得过一个“紫琅杯”奖或相同等级的奖项(以发证日期为准)。 | 提供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 附件3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位置: 位于海门市南环路北、长江路西 2、工程描述 1、综述:建筑面积12537平方米,框架结构。 2、装饰工程:略 3、安装工程: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