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铁检院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汉铁检院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武汉铁检院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财采认确认书的要求,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委托,对武汉铁检院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ZLT-2017-HB-038
(2)项目名称:武汉铁检院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70万元(磋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为废标)
(4)采购内容:政法检测设备
(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且须完成全部的培训。
(6)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备案C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网络存储服务器、管理服务器、接入授权软件)如不是自己生产的,须取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供应商须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拟派人员必须在清单中)及近期的纳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供应商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办公场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能为本项目提供紧急备品备件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谈判、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8-21起至2017-8-25(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发售磋商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四、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7-09-07 09:30 (北京时间)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会议室
(二)时间:2017-09-07 09:30(北京时间)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
联 系人:杜主任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10楼
联系人:胡佳康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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