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维修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黑龙江省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维修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维修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维修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

2.3建设规模:舞台机械幕布系统、购置并安装班级监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装饰材料等

2.4计划开竣工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投资额:约265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能力和商业信誉,具有舞台设备、监控设备、布线安装、装饰材料等相关或类似营业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资质等级及调试的资质等级证书等;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受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6投标人须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于2017年08月02日至2016年08月06日(周六周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四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只需提供“四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要求中提及的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高级中学

联 系 人: 贾女士

电 话: 0467-*******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邮 编: 15009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2017 08 02


标签: 维修 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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