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区明港镇成功大道东段道路建设及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平桥区明港镇成功大道东段道路建设及排水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ZB-G-2017-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桥区明港镇成功大道东段道路建设及排水管网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明港镇新区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桥区明港镇成功大道东段道路建设及排水管网工程

2.2 项目地点:平桥区明港镇

2.3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标段内容:本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8月 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与新十街交叉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及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查询信息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12 日 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港镇新区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监督机构:平桥区明港镇明西街道办事处筹建处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工程 排水 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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