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高中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重点高中建设设计招标公告

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余时久 (章)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 ********315
编 制 时 间: 二○一七年八月


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备案号:JDZZD[2017]119号
经相关部门景发改审社会字【2017】103号文批准,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设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设计;
2、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新区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
4、设计规模:建筑总面积约60000平方米;
  5、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约 16307.87万元,工程设计费约 360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6、招标范围: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方案设计(含总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
 7、招标内容: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工程总平图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钢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及附属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变配电及照明、园林景观工程等)等设计,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相关设计;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标人最满意方案的设计单位为中标人。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三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
4、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本项目主持设计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5、外省来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6、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7、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7月)设计的民用公共建筑,面积为48000㎡及以上工程的设计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
8、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人无需报名,可于2017年8月22日至8月31日从景德镇市招标投标网(http://zbtb.jingdezhen.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随时关注景德镇招标投标网上发布的补充通知与调整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高新区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315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5*****258
监督机构: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1日
设 计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景德镇市新区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
工程建安费约14738万元
建筑面积约60000㎡拟建结构及
拟建层数
占地面积 113.78亩拟建建筑物
高 度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限高
要求
设计工期
要 求方案优化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总设计工期50日历天。
设计单位资
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保证
金 额陆万元
下载
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2日-
2017年8月 31 日地点景德镇市招标投标网(http://zbtb.jingdezhen.gov.cn)
现场踏勘时间不组织地点景德镇市新区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
招标答疑会时间不召开地点景德镇市招标投标网(http://zbtb.jingdezhen.gov.cn)
投标文件
份 数资格标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商务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贰 份;
技术标(含方案设计文本)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贰 份;
投标文件
递 交受理
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截止
时 间2017年9月12日(上、下午) 9 时30分
开 标 会时间2017年9月12日(上、下午) 9 时30分
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到
位情况到位


第二节 综合说明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工程设计招标简介及招标范围
(1)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建地点:地块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面积:75856.92平方米)
(2)招标范围: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
(3)招标内容: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工程总平图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等设计、室外附属工程设计(包括室外道路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室外变配电及照明、园林景观工程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设计。
以本次方案设计招标确定中标人,并由中标人负责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所以工程设计投标报价应包括方案设计(含总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及施工阶段后续服务的全部工作内容。
2、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已具备
3、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江西省建设厅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得到景德镇市重点工程建设 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的监督和备案,现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设计单位。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设计资质证书证书;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三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
(4)主持设计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5)主持设计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
(6)本工程外省来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7)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8)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7月)设计的民用公共建筑,面积为48000㎡及以上工程的设计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
(9)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如已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主持设计的建筑师、结构师等发生变更,以投标时的为准。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在3日后将书面答复送至所有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编制责任与组成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受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其编制责任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3、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七)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十三)条所述的招标答疑会记录。
(七)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应报分管监督的重点办备案。
3、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法律约束作用。
(八)招标文件备案
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并承担编制责任。招标文件发出前,按《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送至县级以上有直接管辖权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备案时如发现招标文件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责令招标人改正。
三、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九)投标报价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及后续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
2、投标人工程设计投资估算只须编制建安工程的详细投资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利息等均按零计取)。
3、工程设计:
(1)投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工程的方案设计;
(2)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工程投标时工程设计费按单位建筑面积报价。招标人设置工程设计费单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0元/m2 ,投标人超过招标控制价(>60元/m2 )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48元/m2 )为无效报价。
(3)工程设计费结算:按所设计的房屋建筑施工图建筑面积×中标设计费单价,此工程设计费包括招标范围及内容的【方案设计(含总平)、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含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和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的总报价。
(4)工程设计费单价一次性包死。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中标单价,否则作违约论处。
投标人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尤其是要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5)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含修改后的设计方案)必须通过景德镇市规划局的审批,中标人另需提供满足招标人办理规划工程许可及满足规划部门要求的规划设计文本八份及电子光盘二张,所有设计方案的设计费不另行计取。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和设计要素价格的变化,设计中属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不得调整。并应认真考虑自身商务标中投标报价风险以及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投标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和要求(A4规格装订):
(1)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格审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投标设计单位概况;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5)企业业绩[提供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7月)设计的民用公共建筑,面积为48000㎡及以上工程的设计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委托合同]证明材料;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外省来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
注:上述材料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评标时,投标单位应现场提供上述所有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项目设计负责人(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简历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一览表;
(5)参与本工程投标的资料和各种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商务标装订成册应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提供);
(4)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5)投标承诺书,
(6)目标控制承诺;
(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方案设计文本(单独装订成册、单独包装)。
4、投标人应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示范格式文本填写,如相关内容不够填写时,由各投标人自行添补。
5、方案设计[要求详见第(十一)方案设计的依据及要求]
方案设计制图规格选择 (1) 项
(1)方案设计统一使用3#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附设计光盘3张)。
(2)方案设计统一使用 \ 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
(十一)方案设计的依据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另行提供);
(2)设计任务书(另行提供)。
2、方案设计深度、内容、要求:
(1)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图纸)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
(2)设计内容(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2页。
(3)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①设计总说明:此项内容应包括对建筑设计构思、结构选型以及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环保、人防、抗震设防、工艺流程等方面专业设计简要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主要施工技术要求说明,设计周期、分段进度计划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②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书。
③总平面布置图一幅(比例自定)。
④首层、标准层、非标准层、顶层等平面图<包括主要(或复杂)承重结构布置图>(比例自定)。
⑤主要方向立面图(比例自定)。
⑥主要剖面图(比例自定)。
⑦主要方向建筑透视效果图(渲染图)。
⑧鸟瞰图(比例自定)。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7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60000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
开户银行代码:********0197
帐号:****************0733 (请标注用途)
2、开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保证金中标结果公示后予以退还。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十三)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设计投标文件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提交书面答疑要求,招标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4、招标人对所有问题的答复,并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同时报招标办备案,由招标答疑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招标人将按本文第(七)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
(十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本文件第(十)条规定,编制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各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并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含技术、商务标两部分)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技术和商务标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十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本工程设计投标文件按要求递交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并按下列方式密封:
①要求各投标人将资格标、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密封。其中所有技术标专用格式正、副本及有关技术标材料装在技术标密封袋中(不含方案设计),商务标专用格式正、副本(其他有关业绩和获奖材料)装在商务标密封袋内;
②技术标方案设计部分单独包装密封;
本工程方案设计采用 明 标方法评标;
③商务、技术标和方案设计内容较多时,可将技术、商务标文件和方案设计各自分别包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密封袋内;
2、所有封袋封面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4、所有密封袋密封口由投标人密封,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章。
5、投标文件(资格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及方案设计)不能相互错装密封袋。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十六)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应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退还投标人。
4、招标人误收了按规定应当拒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查明情况后将重新退还投标人,已参加评标的将终止评标资格。
(十七)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报有关监督部门视同违约处理,给予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开 标
(十七)开标
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投标人到场,符合开标条件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时,招投标监督机构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3、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未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十八)开标、评标会程序
综合评估法:
(1)查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理人证件或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4)宣布开标纪律和注意事项;
(5)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名单不得介绍);
(6)宣布评标原则,简述评标办法;
(7)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标书的密封有效;
(8)招标人开启和查验各参加评审投标人技术标文件签章是否有效,确认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9)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规定出示有关证件,查验各投标人的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主持建筑设计(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证书原件、主持结构设计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当场核验并预计分。待开启商务标后,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确认;
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原件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10)公布技术标得分情况。
(11)按评标方法的规定,随机抽取设计收费竞争系数;
(12)招标人开启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查验签章是否有效,确认后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招标人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内容,送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正式生效;
(1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规定内容评审商务标,统计综合总得分,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14)招标人向投标人宣布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
(15)开评标会结束,招标转入定标阶段,投标人返回等候招标人定标后的中标或未中标通知书;
(16)将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在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示3日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七、评 标
(十九)评标
1、评标工作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和七部委令第12号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工作在项目分管的招投标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并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
(1)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①投标文件有《评标委员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5条规定内容的;
②投标文件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第36条和第37条规定内容的;
③投标文件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第16条规定内容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2)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①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0条、第52条、第53条、第54条、第55条、第57条规定的;
②有违反《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第52条规定的;
③有违反《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第28条、第29条规定的;
④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3)委托代理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或者退回投标文件;
①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者经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①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技术标、商务标、方案设计相互错装密封袋的;
②工程设计未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
(5)招标人约定的废标、无效标、拒收条款。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偏差。
非重大偏差的其他偏差均属于细微偏差。
2、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设置招标控制价的,当各投标报价全部大于招标控制价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第 (1) 种方法进行。
(1)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共设置 5 人。开标前从建设部或省级专家评委库(或市级分库)中按规定抽取 5 人,建筑专家 4 人,结构专家 1 人。
4、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2) 方法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1)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5、本工程的定标原则按下列 (3) 条执行;
(1)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2)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方案设计部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3)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选择招标人最满意方案设计为中标人。
6、为满足大型和标志性建筑的特殊要求,招标人可从资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专业资深专家 / 人,对中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的(创意、安全、技术、经济、结构、美观、消防、环保、节能)有关内容按下列第 / 种方式进行专项技术论证(由招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论证):
(1)对中标人候选方案设计进行 / 专项技术论证;
(2)对中标方案设计进行 / 专项技术论证。
(二十)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二十一)开评标争议处理
开评标过程发生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书面裁决,裁决意见应在开标现场公开宣布,投标人对裁决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裁决,当异议被否决,投标人不得对相同问题再次提出异议。
八 、授予合同
(二十二)中标
1、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报分管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签收,并于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办理招投标备案时,应将工程的中标情况及主持设计的注册建筑师在省或市级投标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
5、本招标项目对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个中标候选方案中其余2个未中标的单位,招标人不给予未中标单位设计费的补偿。招标人在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可能部分采用中标候选人中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中标候选人中的未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并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6、中标人提供的设计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标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7、其他约定:
投标人应自行完成设计。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设计合同转包给其他单位,若有部分特殊专业的项目需要转包设计,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方可进行转包。
招标人或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部分成果的,实行有偿转让,由中标单位从工程总方案设计费之中付给成果转让单位。补偿费用根据转让成果的多少,由中标单位与成果转让单位协商,总补偿费用不超过设计方案费用的50%。支付设计补偿金后,其所投标的设计方案及成果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在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时,可能部分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未中标人应无条件同意并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该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二十三)合同签订及工程担保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双方签订设计合同。
2、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提交履约担保(保证金),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另行选择其他中标排序人中标;如在法律规定期限内由于招标人的原因未同中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有权依法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招标人与中标人均应忠实履行合同,当发生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含招标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设计款),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金额内的全部担保责任。
4、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的设计价款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
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应按规定报项目分管的招标办备案。
6、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
①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依法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本工程设计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 5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叁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
②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设计完成后28天内一直有效;支付担保至合同约定的设计费支付完后28天内一直有效。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格式
设计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00-0210)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条款将由招标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二、设计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三、设计费支付
1、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
(%)付费条件付费时间
(同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20%方案设计审批后方案设计审批后七日内
第二次付费30%出施工图并经图审合格后招标人收到施工图后七日内
第三次付费30%工程施工工程开始施工后七日内
第四次付费10%主体施工完后主体施工完验收后七日内
第五次付费10%竣工验收后所有相关手续到位后七日内
2、设计费支付其他约定
设计费按上述约定支付,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不满或设计资料本身存在遗漏、错误等,设计人应对资料作相应修改,设计费待设计人提交新的无遗漏、错误设计文件后支付。
四、工程设计经济技术要求
(一)经济技术要求说明
1、本经济技术要求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目的在于补充、完善对设计的要求,工程设计招标前,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结合招标工程特点、规模、要求编制,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既定内容、顺序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以确保工程设计能够最大限度的体现招标人的意愿。
2、大型以上招标项目,招标人 / 要求各投标人对其方案设计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讲解、介绍。有要求的,投标人应将讲解、介绍设计所需的图片、录相等资料制作成光盘密封递交,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不得超过。如讲解、介绍的内容与正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二)工程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第二节工程概况)
1、工程筹备情况:已完成了土地、规划选址、立项、可研等相关手续。
2、工程建设用途、使用性质、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房屋建筑等相关标准。
3、工程场地自然条件(包括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下管线、地质、水文、地震烈度、气温、风向及风力等方面自然条件)(招标文件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由招标人另行提供。
(三)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
1、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以 年 月 日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本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附后)和 / 年 / 月 / 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本工程用地图(附后)为依据。
2、规划设计条件其它要求: 招标人另行提供。
(四)环保、消防、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市政配套等方面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符合现行的环保、消防、人防、抗震设防、节能、市政配套等方面的一切设计要求。
(五)投资控制要求
投标人工程设计投资估算只须编制建安工程的详细投资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利息等均按零计取)。
(六)设计标准及要求
1、平面布置要求: 按照规划用地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
2、建筑层数和层高要求:由投标人自行确定 。
3、工艺技术要求: /
4、引入新概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要求: 在不提高工程造价的基础上使用新工艺、新材料。
5、其他要求: /
(七)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
1、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图纸)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
2、设计内容(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2页。
3、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1)设计总说明:此项内容应包括对建筑设计构思、结构选型以及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环保、人防、抗震设防、工艺流程等方面专业设计简要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主要施工技术要求说明,设计周期、分段进度计划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2)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书。
(3)总平面布置图一幅(比例自定)。
(4)首层、标准层、非标准层、顶层等平面图<包括主要(或复杂)承重结构布置图>(比例自定)。
(5)主要方向立面图(比例自定)。
(6)主要剖面图(比例自定)。
(7)主要方向建筑透视效果图(渲染图)。
(8)鸟瞰图(比例自定)。
(八)设计工期要求
本工程设计按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 50 日历天,具体分段完成时间要求如下:
1、方案优化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设计;
2、初步设计时间要求:设计方案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
3、施工图设计时间要求: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4、如果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设计工期的延误,由招标人与设计人协商决定延长设计工期的期限。非招标人原因,设计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招标人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人民币 1000元 。限额为人民币 5万元 。赔偿费从设计费中扣除。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设计人完成工程设计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5、提前完成设计,招标人不予奖励。
(九)采用特殊工程规范、标准要求
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房屋建筑相关工程规范、标准。
(十)其他方面要求
1、本工程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局令第2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等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2、 /
第四节技术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的工程技术规范及标准和江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一、常规工程技术规范
《公用、民用建设设计通则》、《公用、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特殊工程技术规划 /
三、对材料的质量的技术要求 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和设计。
四、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采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节约材料、节省施工时间。
第五节 招标投标各种文件格式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技术资料。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17年8月 21日招






备案受理人:


负责人:

(公章)


2017年8月 21 日

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评标办法
  为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竞争和设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相关规定和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方案设计)70分,商务标(报价、综合素质)3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的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开标和评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
开 标
  一、开标准备工作
  (一)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接受投标文件,并登记保管;
  (二)在规定时间宣布开标会开始,并点到。
  二、开标程序
  (一)查验各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的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当众宣读;
  (二)介绍参加开标会的行政监督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
  (三)宣布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计分人、记录人;
  (四)宣布开标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专家名单不得介绍);
  (六)宣布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七)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确认密封是否有效;
  (八)当众开启技术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九)按评标办法规定,在开标现场查验各投标人参与计分的材料原件或证书原件(不含证明材料),当场核验并预计分。待开启商务标后,预计分送评标委员会确认;
  (十)公布技术标得分;
  (十一)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设计收费竞争系数;
  (十二)开启商务标,查验标书签章情况并确认有效后,宣布投标报价等内容;
  (十三)送评标委员会评审,评标委员会统计各投标人总得分,推荐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并签名确认;
  (十四)公布总得分,宣布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十五)宣布开标、评标会结束。
投标人提供的参与计分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计分。
评 标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及本办法进行评标。详细评审某项评分内容计为零分时,评标专家应说明计零分的依据及理由。未说明依据及理由的,该评标专家评分作废。
  一、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暂行办法》(赣建字[2006]7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其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有不符合城市规划、建筑安全及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有上述内容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逐项列出各投标文件存在的全部偏差和废标内容。
  (一)对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
  重大偏差和废标应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评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规定,认真公正地进行认定,必要时应采用询标方式听取投标人对相关问题的解释。重大偏差和废标认定后,全体评委应签名。
  评标委员会不得任意扩大重大偏差和废标的认定范围。
  (二)对细微偏差的认定
  非重大偏差的偏差,认定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系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信息不会对其它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在评标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书面补正,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予以书面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处理或者否决其投标。
  二、详细评审(百分制评分)评标方法、标准具体如下:
  (一)技术标(方案设计)评分(70分)
  专家对技术标独立评标计分,取所有专家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1、工程设计目标控制(8分)
  目标控制应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投标文件目标控制的制定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合理性要求,评分详见技术标专用格式。
(1)设计质量目标控制(2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1分,基本可行0.5分,不可行0分。
(2)设计进度目标控制(2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1分,基本可行0.5分,不可行0分。
(3)设计投资目标控制(2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1分,基本可行0.5分,不可行0分。
(4)设计安全目标控制(2分)
①控制目标明确1分,基本明确0.5分,不明确0分;
②控制方法合理可行1分,基本可行0.5分,不可行0分。
2、方案设计评审(62分)
(1)公共建筑(含单幢综合类建筑)(62分)
①建筑创意(36分)
A、立意新颖 12分,立意一般6分;
  B、外观、造型整体效果最佳24分,整体效果较好12分,整体效果一般6分。
  ②功能设计(16分)
  A、总平面布置合理3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
  B、平面功能设计合理3分,基本合理2分;不合理0分;
  C、是否符合现行建筑设计标准、规范(规程)6分;
  其中:
  a、符合制图标准0.5分,不符合0分;
  b、符合城市规划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c、符合建筑安全要求1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
  d、符合建筑防火要求1分,不符合0分;
  e、符合建筑环保要求1分,基本符合0.5分,不符合0分;
  f、符合建筑节能要求1.5分,基本符合1分,不符合0分。
  D、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4分,基本合理应用一项及以上的3分,不合理或无应用的0分。
  ③经济技术指标(10分)
A、建筑技术指标满足要求3分,基本满足要求2分,不满足0分;
  B、工程投资估算准确5分,基本准确3分,不准确0分;
  C、经济分析合理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
  (二)商务标内容评分(30分)
1、综合素质(10分)
  (1)资质证书评分(3分)
①凭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原件计3分;
  (2)业绩(3分)
  凭投标人在开标之月前36个月内,在全国范围内设计过类似工程的【设计合同原件、主要施工图原件(不含结构图、水电安装等图纸)、设计审查备案表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四种材料中其中的二种】按下列标准计分(每个投标人最多提供二个项目):每个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种证明材料才能计分。
  ① 设计的类似工程规模等于或大于(建筑面积60000㎡)每个项目计1.5分;
  ②按前项要求类似工程小于招标项目的每个项目计1分。
  (3)建筑设计主持人执业资格(2分):
凭建筑设计主持人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原件计2分;
  (4)设计人员配套(2分)
  凭商务标组织结构中的全部人员的高级职称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取得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仅计一次)按下列标准计分:
  ①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60%以上(含)计2分;
  ②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上(含)计1.5分;
  ③专业配套完整,高级职称和注册资格人员占40%以下计1分。
  ④专业配套不完整的计0分。
  (5)市场行为倒扣分
开标之月前12个月内,凭处罚文件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息网上公布的不良行为信息扣分。
  ①受建设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3分;
  ②受省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2分;
  ③受市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1.5分;
  ④受县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记不良行为的倒扣1分。
投标人提供的证件、证书、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投标报价(20分)
具体计分方法:
①由招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或者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相对应工程的复杂程度等级确定下列其中一组设计收费竞争系数,并随机抽取一个设计收费竞争系数(本项目设计收费竞争系数按Ⅱ级)。
设计收费竞争系数(β值)等级分为三组:
(Ⅰ级)0.875、0.870、0.865、0.860、0.855、0.850;
(Ⅱ级)0.995,0.990,0.985,0.980,0.975,0.970;
(Ⅲ级)1.095、1.090、1.085、1.080、1.075、1.070。
②公布并确认有效投标报价:市场调节价
招标人设置设计费单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0元/m2 ,投标人超过招标控制价(>60元/m2 )或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48元/m2 )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③有效报价得分计算:合理得分基准点计算J=βAP
  J——合理得分基准点
  β——设计收费竞争系数
  AP——所有有效工程设计收费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平均值
  AP=(A1+A2十------十An)÷n
  A——投标人工程设计收费报价
  n——参与平均的投标人数量
 有效投标报价计分表
得分
投标报价计分范围划分得分
投标报价大于基准点其余投标报价14分
第二个接近基准点15分
第一个接近基准点16分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点基准点(J)18分
投标报价小于基准点第一个接近基准点19分
第二个接近基准点20分
第三个接近基准点18分
其余投标报价15分
三、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委员会统计投标人综合总得分,并签名确认;
(二)将得分自高到低前三名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设计条件
第一章:项目有关情况说明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景德镇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单位: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建地点:地块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面积:75856.92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校园选址地块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面积:113.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含地下室),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在校生3000人,项目规划设计遵循国标、省标,2004年江西省优质高中标准及2011年江西省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进行建设。
三、项目规划指标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3.78亩,总建筑面积不小于6万平方米(含地下室),计划总投资1.6亿元(不含土地款)。绿化率≥30%,容积率≤1.0,建筑密度≤25%,建筑高度小于24m。项目规划建设应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及现行《中小学规划设计规范》
第二章:市新区重点高中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建设内容:
1、办学规模满足三个年级60个班,每个年级20个班,每班50人。
(1)应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室。
(2)应设置劳动教室、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室、演艺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
(3)考虑高考改革后的“3+3”考试模式走班制教室的配置需求。
2、公共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
(1)办公用房
应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等管理用房。
(2)生活服务用房
应设置教职工单身宿舍、教职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职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应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①食堂按在校生数70 %进行设计;
②住宿、浴室、开水房,按在校生数30 %进行设计,同时要考虑生活后勤老师住宿问题;
③公共厕所按在校生数100%进行设计,师生厕所应分设。凡有给排水系统公用设施的地方,学校应设室内水冲式厕所。室内厕所及前室应分别设污水池、地漏、洗手盆和镜台。校园较大的学校,宜同时设置适量厕位的室外厕所,其位置应在教学、办公区的下风方向,并保持适宜的距离。厕所宜采用瓷质的大小便槽,大便厕位宜设隔板。要妥善解决厕所的排气问题。
3、音乐报告厅:容纳1000个座位观赏,舞台不少于120个人交响乐队演奏。
4、室内游泳池:游泳池规格宜为8条泳道,泳道长度25米,可考虑在音乐报告厅底层设置或在地下室区域。
5、运动场地:
①应设置标准400m环形跑道;
②应设置篮、排、羽、乒占地;
③应设置中型校车等的停车场;小型轿车可考虑地下停车场。
④是否考虑架空建筑物,底层做停车或活动场地,建设风雨操场,风雨操场可考虑在食堂顶层。
6、围墙、大门、绿化及校园文化: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管线、平台、窗台和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在规定的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内,不得设置零星建筑物;沿城市道路建设的围墙应为透空型,高度不应超过2.2米,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1米。建筑风格应附合昌南拓展区城市设计的要求。
二、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
1、机动车停车泊位:1.5车位/100个学生;
2、非机动车停车泊位:40.0车位/100个学生;
3、建筑间距: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4、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沿东侧经三路≥8.0;沿纬五路与经四路交叉口≥8.0米;沿经三路与维五路交叉口≥10.0米;沿经三路与纬四路交叉口≥8.0米;
5、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东:同沿东侧经三路道路红线退让要求;南≥15米;西≥15米;北≥15米;
6、公共设施配置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程要求。
三、市政基础配套要求:
1、道路交通:地块东侧为经三路,西侧为经四路,南侧为纬五路,北侧为纬四路。此项目的建设,应同时建筑地块周边道路,并铺设各类管线,以利于人、车交通及各类管线的衔接。此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2、给水排水:
(1)给水:接纬四路给水管;
(2)排水:进行雨污分流,污水水质达标后通过经四路接入城市排水系统。
3、电力:接纬四路电力线路;
4、电信:接纬四路电信线路。
5、燃气:接纬四路燃气管;
6、消防、人防、环保、环卫:满足相关规范及部门要求建设。
四、规划设计、建筑设计等要求:
1、该项目总平面设计应结合周边现状进行环境和建筑设计,建筑风格与外墙色调应符合昌南拓展区城市设计的要求;
2、场地内各功能区应分区明确,尽量避免各功能区之间相互干扰;内部道路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结合周边规划道路路网系统进行,交通组织设计应以保障交通安全为主要目的,尽量减少项目交通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3、除按规划技术指标配建停车泊位外,项目还应配置相应数量的校车、客车等大型停车位;
4、项目建筑及各项配套设施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具体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
5、报建的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应当正确反映地块内及周边50米以上范围的规划或者现状;
6、项目规划建设应执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及现行《中小学规划设计规范》。
7、建筑退道路红线应满足:H≤1.5(w+s),H指建筑物的控制高度,w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s指建筑后退距离。
第三章方案设计要求
一、设计深度及内容要求(合同主要内容)
1.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图纸)应满足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
2.设计内容(范围)包括总平面、红线内的道路
3.设计文件(成果)要求:
(1)、设计总说明:此项内容应包括对建筑设计构思、结构选型以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抗震设防等方面专业设计简要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说明,主要施工技术要求说明,设计收费标准和金额说明,设计周期、分段进度计划以及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2)、工程投资估算、经济分析书(包括主要材料用量)。
(3)、总平面布置图一幅(比例自定)。
(4)、各建筑单体各层建筑平面图(包括主要(或复杂)承重结构布置图)(比例自定)。
(5)、各建筑单体主要方向立面图(比例自定)。
(6)、各建筑单体主要剖面图(比例自定)。
(7)、主要方向建筑透视效果图。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图纸
(9)、方案设计统一使用3#图纸规格,并装订成册
二、设计其它说明:
1、红线图以初步红线为主。
2、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待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本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3、其他补充设计条件等通知。

景德镇市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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