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学区食堂各类食材招标公告
塔石学区食堂各类食材招标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龙游县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含服务)统一采购实施办法(试 行)》(龙教计〔2017〕111 号)的有关规定,龙游县塔石学区学校食堂各类食材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人:龙游县塔石中心学校
四、采购内容:
本次公开招标采购内容共分四个标段,各投标单位可以选择符合自身投标资质要求(即配送的原料必须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许可的生产经营范围相符)的采购内容中1个标段或2个标段进行投标。
标段号 | 采购类别 | 具体品种 | (建议)限定最低下浮率(%)(含) | 年供货预计总价(万元) | 备注 |
标段1 | 蔬菜类 | 各类蔬菜 | 28.0(农村) | 70 | 泽随实验学校不列入本次招标 |
标段2 | 鲜猪肉类 | 猪脚、大排、仔排、肉末、全精肉、猪肝、猪腰、猪肠、猪肺、猪皮、猪头肉、有皮五花肉、无皮五花肉、夹心肉等、猪血等 | 14.0(农村) | 90 | |
标段3 | 豆制品类 | 茴香干、油泡、油块、面筋、千张、千张节、千张包、素鸡、素肠、白豆腐干、老豆腐、臭豆腐、内脂豆腐、盐卤豆腐等 | 8.0(农村) | 17 | |
标段4 | 禽蛋类 | 鸡蛋、鹌鹑蛋、皮蛋、咸鸭蛋等 | 8.0(农村) | 10 |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豆制品类的供应商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取得有资质的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4.食用农产品配送企业必须配备检测设备,具备独立检测能力,对配送的每个批次农产品开展检测,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或能提供每批次农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招标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 8月21日至2017年 8月23 日。
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龙游县塔石初中总务处
标书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 24日上午11:00
六、报名地点:龙游县塔石初中总务处
七、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24 日下午2:00
八、开标地点:龙游县塔石初中科学楼三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金额标准:标段一、二(1万元),标段三、四(0.5万元)
交纳要求:现场交纳保证金,开标后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根据各标段对资格的不同要求在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3.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年8月23日16:00前书面形式向招标学校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学校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 龙游县塔石初中总务处
联系人: 郑老师电 话: 151*****558(593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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