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停车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塔城地区乌苏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WS********-6
塔城地区乌苏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乌发改【2015】195号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塔城地区乌苏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
3.招标要求及内容:详见项目任务书
4.资质要求:
(1)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3)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单位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疆内类似项目业绩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资金来源:财政
6.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天10:30—19:30时,北京时间)
7.报名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苏市乌伊路57号)。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乌苏市城新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国冰 联系电话: ****-*******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