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刑事技术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丰城市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久和-FC2017-00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丰城市公安局本级
行政区域 丰城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8月21日 14: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详见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公告正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丰城市公安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丰城市公安局的委托,依据丰城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就其“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取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久和-FC2017-001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预算总价
(万元)
技术参数
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1
批
200
详见第三章采购
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
3、 投标方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期半年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投标人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6)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主要产品(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化提取纯化系统(基础版)、超宽光谱物证搜索系统、渗透性物证无损显现系统、现场转移痕迹扫描系统、拉曼光谱分析系统、超轻多波段光源)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4、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需提供主要产品(微量生物物证DNA自动化提取纯化系统(基础版)、超宽光谱物证搜索系统、渗透性物证无损显现系统、现场转移痕迹扫描系统、拉曼光谱分析系统、超轻多波段光源)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资格要求中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他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以上资料(含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密封好一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市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6、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报名费:零元/份,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7、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第4点特别提醒中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及填写招标文件的第五章附件12投标报名表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报名。否则,采购代理方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拟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招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8、开标地点: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投标保证金:40000元整。投标人须2017年9月1日16: 30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收款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保证金的退回:中标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0、电子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 9月11日 下午14:30整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1、采购单位:丰城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39*****502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先生 传真/电话:****-******* 137*****888 邮编:336000
联系地址:丰城市三千套B区18栋
E-mail: 152*****111@163.com">152*****111@163.com
14、同一品牌可以授权给多家供应商,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均视为一家供应商。出现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分值最高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5、投标人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1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20、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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