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石河河口湖滨人工湿地项目施工及监理【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大石河河口湖滨人工湿地项目施工及监理【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0840-2
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大石河河口湖滨人工湿地项目施工及监理【二标段:工程监理】
(资格后审)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Z084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大石河河口湖滨人工湿地项目施工及监理【二标段:工程监理】已由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满区旺起镇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包括: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大石河河口湖滨人工湿地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旺起镇大石河河口附近的松花湖湖滨区域。
2.3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1日-2018年5月30日。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本标段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项目总监,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到2017年8月25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8月21日到2017年8月25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135*****829、151*****036.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施工投标单位提供人民币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00258。
5.5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体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满区旺起镇松花湖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指挥部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
联系人:金冠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 系 人:韩一鸣 联系电话: ****-********
监督机构: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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