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达茂旗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2017SG79
包头市达茂旗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包头市达茂旗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已由包头市达茂联合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达发改审批字〔2015〕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包头市达茂旗档案局(馆)的委托,对包头市达茂旗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旗档案馆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HY2017SG79
3、建设地址:包头市达茂旗百灵镇
4、建筑内容:建筑面积2737平方米
5、预算总投资:684万元
6、资金来源:上级专项及旗配套资金
7、建设工期:2017年9月5日—2018年10月31日共计422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自治区外企业入区投标要求:(1)根据内建工〔2016〕138号《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须按照本通知规定完成企业信息报送工作,经公示后,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无法查询到的区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已持有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的,在有效期内也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至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凡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或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有效期内);
(9)企业联系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30至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市达茂旗档案局(馆)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樊敏
电 话:158*****098
日 期: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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