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市档案新馆监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咸阳市档案新馆监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市档案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咸阳市档案新馆监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将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一、采购项目名称:咸阳市档案新馆监控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7-ZC-CS1131

三、采购人名称:咸阳市档案局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秦宝一路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监控安防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自用

资金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人民币79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09: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4:30分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31日14:30分

3、竞争性磋商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2520层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话:***-********/72/73-809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安防设备 档案 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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