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工程、制药、化工、食品酿造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工程、制药、化工、食品酿造招标公告

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工程技术电子(电气)、广播电视工程、制药、化工、食品酿造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成都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电力技术与工程、电气安装、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广播电视工程、生物工程、生化工程、制药、化学工程、精细化工、橡胶制品、化学肥料、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油气储运、食品酿造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

3.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五年。

(二)工程师(中级职称)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两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七年。

(成人学历从毕业时间起算毕业年限,非相关专业成人学历大学本、专科取得年限增加2年)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份;

(二)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不低于3000字)一份;

(三)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论文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限制条件,但申报人员应该认真详细地准备和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材料,以供评审专家考核;

(四)其他证明材料①学历证书(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五)《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份。推荐表上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三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

(六)工作材料①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次工程技术电子(电气)、生化与制药、化工等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网上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明确要求。凡申报评审工程技术电子(电气)、制药、化工等专业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通知,详细了解申报范围、条件、材料和程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称资格进行申报。

凡在评审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并将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取得职称的,予以撤销。

2.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登陆成都人才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系统”(http://zc.rc114.com/Login.aspx)注册账号,凭账号登录后根据网页指示填写申报资料并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3.网上缴费。申报人员提交信息后,按提示网上支付评审费用,并在三个工作日后登陆个人申报页面确认缴费是否成功,本次申报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支付成功后概不退费。网络缴费咨询请登录成都人才网留言箱(http://www.rc114.com/Info/SuggestionBox.aspx)咨询。

4.公示。确认缴费成功后,申报人员登录“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系统”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打印后报所在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单位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上签名留联系电话,加盖公章;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上签名留联系电话。

5.现场验证。网上申请结束后,关注成都人才网―职称申报(http://www.rc114.com/HumanAgency/ZCGuide.aspx)--报名通知,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验证。

6.领取证书。验证通过后关注成都人才网―职称申报(http://www.rc114.com/HumanAgency/ZCGuide.aspx)--领证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职称资格证书和评审材料。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100元/人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140元/人次。

六、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网络申报评审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31日。

(二)咨询:成都人才网留言箱(http://www.rc114.com/Info/SuggestionBox.aspx)。

联系电话:********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投诉电话:********(市纪委、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市职改办)。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职改办〔2017〕476号)

2017年8月21日



标签: 初中 专业 酿造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