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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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 中介机构比选公告

1、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比选人(使用国有资金开展中介服务的单位)拟按照《广安市使用国有资金开展中介服务比选管理办法》规定选择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中介服务,即在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服务的比选。

2、比选服务概况

比选人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服务名称

《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服务地点

服务内容及时限

1.服务内容:补充进行《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报告书编制、负责技术评审;同时对《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实施部分,如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对《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确保通过环保部门审查,取得批复文件。2.时限:40个日历天(即从中选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资金来源及拨付方式

政府投资;拨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其他

项目概况:《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0年取得省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技术审查,待批复。现需对两个规划补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GASGGZY-********-***(GC)-002

GASGTZY-********-***

4、条件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4.1.2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规违法被县级以上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行为;4.1.3未被有关部门限制承接国有资金项目的相关业务;4.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资质要求:4.2.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4.2.2?具有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级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3其他要求:

1.近三年至少完成独立2个环境影响评价(需提供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不得存在下列情形: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3、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4、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比选时,除提供本公告第五条之规定的原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本项目服务(允许或不允许)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4.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asggzy.com)下载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发包总价以及条件,再自愿报名,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4.4.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发布比选公告的次日算起)。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7-18 9:00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7-21 9:00截止。

4.4.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网上转账方式提交。

4.4.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发包价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实施合同确定内容的总价包干发包。

4.4.5本项目服务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单位:元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

要求

合同

发包价

比选保证金(发包价的5%)

备注

GASGTZY-********-***

固定价

\

580,000

29,000

5、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7-7-21 9:00 ,在本单位及其行政监察部门相关人员和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193号)2楼信息中心 公开举行从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asggzy.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5.2抽取方式。比选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对申请人提交的下列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公告要求);

③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④比选申请函;

⑤相关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如公告要求);

⑥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3中选后5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广安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193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移动电话: (仅限与网站联系,不公开)

电子邮件(E-mail):********1@qq.com

附件: 1、比选申请函;

2、合同样本。

              2017年7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编制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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