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
维修改造工程谈判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经武胜县发改局以《关于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武发改[2017]308号)文件批准建设,竞争性谈判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武发改竞备[2017]3号。该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关于印发<广安市比选规模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监督管理办理(试行)>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1]9号)、《关于印发〈武胜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招监办[2011]2号)及《关于转发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决定>的通知>的通知》(武发改【2013】107号))的有关规定,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拟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施工队伍,诚邀符合条件的施工队伍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2.1项目业主: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项目名称: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程最高限价:289262元
2.5建设地点:武胜县沿口镇仁和片区B区
2.6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为维修改造业务用房41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做隔断、铺地板、做形象墙、厕所、门窗、吊顶及强电、弱电安装等。
2.7实施时间:2017年7月 ;计划工期:60天
2.8竞争性谈判范围(内容):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从2017年7月2日网上发出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6日18时00分截止,在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股(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1)报名(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建造师(携带资格证原件)且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有效的建造师信息卡,并携带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亲自参加现场谈判。
(6)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4.2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判申请人在谈判现场以现金方式交纳。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谈判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7日时 9: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开标厅(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实施方案,竞争性谈判人(即项目业主)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处公示。
7、联系方式:
竞争性谈判人: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
邮编:638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870
2017年6月29日
竞争性谈判方案
致: (简称谈判申请人)
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自筹
4、建设地点:武胜县沿口镇仁和片区B区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1、谈判会议时间:2017年7月7日 9:30 ;
2、谈判会议地点: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谈判申请书递交时间及地点:
1、谈判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7月7日 9:30 ;
2、递交谈判申请书地点:武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谈判保证金:3000元整 (现场提交,业主收取)。中选人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人的保证金则在竞争谈判结束后现场无息退还。若谈判申请人在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有隐瞒、欺诈行为的、无故中途放弃竞争的、中选后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六、谈判申请书的编制要求
1、谈判申请书至少由以下文件组成:
①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②资质等级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④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及有效的建造师信息卡(复印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中级及其以上)(复印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⑥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谈判申请人鲜章);
⑧企业为现场谈判参与人及本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资料;
⑨以上1-8需提供原件备查。
2、第一次报价表(在谈判控制价的基础上填报下浮比例,报价表用信封单独封装,封口加盖单位鲜章并按要求规范制作)。
3、谈判申请人应将谈判申请书(装订成册)、第一次报价表、谈判保证金分别密封在密封袋内(3个)。
4、谈判时,谈判主持人先行开启第一次报价表,宣读第一次报价,并按第一次报价下浮比例从高到低取前三名谈判申请人进入现场谈判,其余谈判申请人不再进入现场谈判。
注:注:谈判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制作谈判申请书并密封,谈判申请书(装订成册)、第一次报价表、谈判保证金密封条上须加盖单位鲜章,否则其谈判申请书视为无效。
七、谈判控制价:289262元。
八、谈判报价:实行现场报价,低价中标。由进入现场谈判并经评审资格符合的谈判申请人进行现场第二次报价,谈判申请人根据谈判控制价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最多者中选(如第二次报价低于第一次报价则以第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若现场报价出现最低报价相同则报价相同的申请人进行第三次报价,直到选出最低报价为止;若报价过程中出现围标嫌疑,则谈判小组有权调整谈判方式。
注:进入现场谈判的谈判申请人若出现资格审查时未带相关原件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对其警告处理,若谈判申请人在进入资格审查时两次出现由于未带相关原件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其公司记入黑名单,1年内禁止在武胜县境内投标。
九、谈判程序
宣读第一次报价——确定进入现场谈判的申请人——资质审查——谈判小组现场研究确定最高控制价——现场报价——确定中选人
十、其它
1、谈判申请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风险,中选人的报价下浮比例为签订合同和结算时的清单下浮比例。
2、谈判邀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报名人自行踏勘现场,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报名人将对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3、谈判申请人应准备足够份数并加盖申请人鲜章的报价表,用于各次报价。报价表内容应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合同签订前中选人必须向谈判邀请人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5、中选人在收到《竞争性谈判结果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承包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取消其谈判中选人资格,并由谈判小组和监督人员在其他谈判申请人中依次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重新确定谈判中选人。
6、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胜县分中心 ****-*******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8*****870
附:1、报价表
2、工程承包合同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附件1: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第 次报价表
工程名称 | 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
报价 | 根据谈判控制价下浮 % |
工期 | |
质量 |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备注 |
谈判申请人(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代表:
二0一七年 月 日
附件2:
工程承包协议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发包人经上级批准实施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经公开报名,竞争谈判,确定由承包人承包该修建工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严格信守。
一、修建内容:武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沿口监管所业务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承包形式;该工程采取全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承包人
三、修建造价
1、竞争谈判文件中所有部分的包干价为 元(大写 元整)。
2、以上报价含含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现场管理费、劳保基金、安全费、税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3、增减工程量以实际收方为准,单价按照招标报价同比例下浮 ﹪。
四、修建要求及质量
1、承包人承诺修建质量标准为合格以上。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 、施工员 、安全员 ,必须按规定到工地现场管理施工。
3、为确保修建质量,严禁不合格建材进入施工场地,所有材料以发包人的材料要求为准,购买材料需有发包人参与,并经发包人在施工现场检查后使用。
4、修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相应图集所规定的要求与标准。按照要求分段施工。
5、所有验收资料由承包人办理齐全,由发包人现场代表签字。
五、安全、治安管理
1、修建的安全管理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按国家规定施工安全要求进行。
2、工地治安管理由承包人全权负责。
3、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周围的正常秩序,设置施工围栏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确保安全。
六、开工、竣工时间
2017年 月 号开工 ,2017年 月 号前竣工。
承包人应如实按期完成,如果拖延工期一天惩人民币200元(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引起的停工时间报修建小组认可除外)。
七、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此合同前规定时间内,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合同金额的10﹪)
八、付款方式
1、本工程经竣工审计后扣除质量保证金5%后一次性付清。
2、修建质量保修金为总造价的5%,1年后无问题全部退还。
3、履约担保金在修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违反,若有违反,则由违约方付给对方违约金壹万元,实际经济损失按实赔偿。
十、其他
1、发包人工地现场代表 ,负责对修建工作的管理和质量监督。
2、修建完成后承包人必须做好清场、垃圾的清理和场地的恢复等工作。
3、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依法协商解决,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单位备案各一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7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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