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机构组织关于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车载语音指令设备及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机构组织关于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车载语音指令设备及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德清县永安学生交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车载语音指令设备及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旅游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ZJXR-2017-JC01
4.项目内容: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预算(万元) | 采购单位 |
一 | 车辆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车载语音指令设备及系统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 95辆 | 5年 | 110 | 德清县永安学生交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2.取得公安部门(市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三级保护备案证明(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
3.通过交通运输部公告的符合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的系统平台(提供交通运输部检验报告复印件)。
4.取得浙江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准予备案通知书(提供准予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5.在浙江省内有2个以上目前正在使用的客运企业监控平台。
6.投标人若是省外企业,则须在湖州市内设有代表处和服务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凡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均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免费浏览或者下载本项目电子采购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若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将不予受理、答复。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按以下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资料不齐将被拒绝),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填写磋商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并填写);
2) 磋商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磋商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查看)和复印件。
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供应商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若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可以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申请表)替代相应的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提供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或公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等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
A.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B.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C.投标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其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D.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E.投标单位的其他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若供应商为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需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固定资产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时原件备查)。
五、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1.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31日14:30分止(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17年8月31日14:30正(北京时间);
3.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1000元。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竞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下午14:30前到达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的保证金帐户,否则其采购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提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3.形 式:以汇票、电汇或银行转帐等非现金方式;(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4.单位名称: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5.开户银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德清县永安学生交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89*****57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姚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武康镇五里牌路70号商会大厦5楼505室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九、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
附件信息:
********8/f6e14a88-60fc-4ec8-947a-b917a9952a16">校车监控竞争性磋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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