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事 项 核 准 编 号: |
所 属区 域: | 大连市 |
招 标 公 告 代 码: | ********020224 |
项 目名 称: | 庄河市国省干线穿越水库环境风险防范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 |
建设 单 位: | 庄河市公路管理段 |
代 理 机 构: |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7-8-21 |
公 告 截 止 日 期: | 2017-8-25 |
| 公告内容 | |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庄河市国省干线穿越水库环境风险防范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大连市公路管理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庄河市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大连市补贴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庄河市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庄河市国省干线穿越水库环境风险防范排水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位于庄河市境内,内容包括:(1)庄河市国省干线穿越水库环境风险防范排水工程施工,项目包括塔营线、庄林线、辽庄线三条线路(均为二级公路)沿线排水设施,包含拦水缘石、排水沟、调蓄池等项目施工;(2)庄河市国省干线穿越水库环境风险防范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涉及庄林线、塔营线、张庄线三条线路(均为二级公路)的公路护栏等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及安装。招标范围:①工程设计全部范围施工阶段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内业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理,组织协调等。②保修阶段监理③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计划工期:开工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31日竣工,共42日历日。本项目工程投资额约为13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保证金: 2000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的50%),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总监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交通或道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公路工程监理业绩(规模或工程造价(工程投资额)不低于本次招标项目的50%),且无正在监理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1)、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今。(2)、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3)、项目总监业绩须网上可查(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和中标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业绩,则取消投标资格。(4)、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的企业注册地须为辽宁省内,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对同一时段开标的多个县级以上公路工程监理进行投标时,申报不同工程须安排不同的项目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否则,后续项目的投标不予通过。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须携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④拟派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项目业绩原件(须提供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或项目评定书);⑤企业近三年业绩原件(必须附监理合同及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到的中标结果公示打印页或中标通知书)。以上所有的原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五楼)进行报名,报名通过后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 元整(现金、支票或汇票),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13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 时至9: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9、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0、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
www.dlztb.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庄河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庄河市兴达街道
邮政编码:116400
联 系 人:李世闯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邮政编码:116400
联 系 人:赵雯雯、贺天龙
电 话:
****-******** 传 真:
****-********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