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荷(兰)砚山花卉产业双创示范园区花卉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中(国)-荷(兰)砚山花卉产业双创示范园区花卉大棚工程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荷(兰)砚山花卉产业双创示范园区花卉大棚工程(项目编号:GCJY[2017]07),已由砚发改复[2017]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
中(国)-荷(兰)砚山花卉产业双创示范园区花卉大棚工程,建设内容:VENLO文洛型玻璃温室大棚一座,面积7987.2㎡,包括智能温室、外遮阳主骨架、内遮阳主骨架、内保温主骨架、顶通风系统、左右侧通风系统、四周覆盖材料系统、移动苗床系统、彩钢房、智能控制系统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资金来源为中标企业垫付施工,待国家资金到位后给予支付。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有类似温室大棚工程施工业绩;营业执照中具有农业设施或温室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的业务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在有效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省外企业提交入滇备案证。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拒绝被政府列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且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1)报名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第(5)项);(6)资质证书副本;(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8)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证;(9)开户许可证;(10)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11)省外企业提交入滇备案证。
原件供审核,同时需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砚华东路84号,老畜牧局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套(含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 11 日 上午 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砚华东路84号,老畜牧局四楼),电话:****-*******。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砚山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高工
电 话: 135*****97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七花广场文新小区A区31号
联系人:尹晓青
传 真:****-*******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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