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主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TC-*******
核准部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文号:2008-0235
业主单位: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单位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联系人:叶青
电话:********433
传真:********050
电子邮件:guoxin@chinabidding.com.cn
邮编:100044
项目所属系统:省发改委
是否省级审批项目:
所属行业:环保,
项目实施地区:张家口市
开标时间:2008-9-25
招标内容: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XTC-*******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张家口市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将对张家口市主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到下述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姚家房镇

工程规模:日处理中水3万吨,输水管道2×7km。

2、本次招标的范围:

张家口市主城区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全厂建筑及安装工程(招标图纸范围的全部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全部图纸内容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内容)。计划投资:2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2008年9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2009年9月30日

计划工期:366天

4、资金来源:自筹

5、投标资格要求:

(1)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含)以上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施工企业;

(2)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500万元;

(3) 近5年有2个(含2个)以上10万吨及以上污水处理或中水处理厂的施工业绩。

(4) 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格。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须知及要求

(1) 河北省内投标申请人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hebgc.com)后,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到张家口市建设局市场科办理进张手续。进张手续完成后到张家口市招标办备案。

(2) 河北省外投标人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信用手册(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资质证书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张家口市建设局市场科备案,此后还须持上述材料到河北省建设厅完成进冀备案手绩。上述进冀进张手续完成后,应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系统网上报名。报名后持进冀进张备案手续到张家口市招标办备案。

(3) 在张家口市招标办备案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信用手册(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7、项目部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安全员)资格证书原件、

8、企业进张(或进冀进张)备案证明。

(招标人留存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证照、项目部人员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报名备案时间:

2008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注:未在张家口市招标办备案者,其报名无效。

7、备案截止时间:2008年9月5日17 时

8、投标人报名后应在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册)800元人民币,电子文档加收200元人民币,图纸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应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10、现场踏勘:2008年9月8日上午9:30。

集合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1号。

1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5日9时3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河北省张家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1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4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王明伟、吴明启、翟华民

联 系 电 话: (010)********-***、325、710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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