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菌落计数分析仪、热解析仪等招标公告

全自动菌落计数分析仪、热解析仪等招标公告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信息--有关卢湾区疾控中心专用仪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货物、服务类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对卢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需专用仪器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包件号

设 备 名 称

数量

包件一

智能培养工作系统

1套

包件二

全自动菌落计数分析仪

1套

包件三

热解析仪

1套

包件四

个体微电脑高低流量空气采样泵

6台(暂定)

包件一设备名称:智能培养工作系统 数量:1套

设备主要用途:微生物的厌氧、微需氧的特殊培养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见下表:

设备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智能培养工作系统

厌氧培养,采用多路气体模式,提供全自动湿度控制、氧气检测器、点光源、数字可调电子自动控温系统、高效催化剂、具备脱毒系统,采用裸手操作系统,温度:室温+4℃—42℃±0.1℃,配内置电源插座、平面转移装置,配可控的微需氧培养系统一套。

包件二设备名称:全自动菌落计数分析仪 数量:1套

设备主要用途:所有菌落的计数,以及抑菌圈和抗生素效价检测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见下表:

设备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全自动菌落计数分析仪

1.典型计数时间:<1.0秒;

2.分辨率:最小可识别到0.1mm左右的菌落;

3.照明:顶部发射光、底部发射光、LED光源;

4.检测模式:倾注平板、螺旋平板和抑菌区;

5.效率:每小时可以检测400个左右样品;

6.计数或测量模式:全自动或人工控制;

7.配件:高分辨率,自动变焦CCD,品牌电脑,彩色打印机,进口移液枪六把

8.兼容性:可用60mm90mm平皿

9.精确性:能辨别细微的菌落形状的差别和区分重叠区域的菌落数量。

包件三设备名称:热解析仪 数量:1套

设备主要用途:用于室内、外空气等样品的检测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见下表:

设备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热解析仪

1.内置50位自动进样器,具吸附管自动检漏功能;

2.一级解析:温度+40℃—+400℃,二级解析:富集模式为半导体冷冻富集,最低富集温度为 -40℃,最高解析温度为450℃,冷冻富集和高温解析采用两个独立的温控模板;

3.载气的压力、流量和分流比均采用电子流量控制;

4.软件控制,方便和进口气相色谱相连,不占用进样口;

5.配不锈钢解析配套垫片200个,不锈钢Tenax解析管50根,不锈钢活性碳管50根,氢气发生器一台(纯度99.999%),样品前处理用均质仪(容量为10-2000ml)进口品牌一台,六位解析管老化装置一台。

包件四设备名称:个体微电脑高低流量空气采样泵 数量:6台(暂定)

设备主要用途:空气采样

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见下表:

设备名称

询价技术要求

个体微电脑高低流量空气采样泵

1.流量范围:高流量1000~5000ml/min(恒压);低流量20~750ml/min(恒压);

2.四键式操控面板,不需工具即可操作仪器;

3.流量误差超出原设定流量±5%,或超出最大承受空气阻力时,自动停机;

4.一次校正流量可维持30天左右;

5.荧屏显示设定流速、采样总体积、采样时间与电池剩余电量;

6.使用镍氢充电电池;

7.具有快速充电功能,充电时间仅需4小时左右。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售后服务人员;

(4)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制造厂商直接授权(代理商);

(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shzfcg.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报价文件要求:

(1)设备报价【含主要配置报价明细,包括:品牌、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至少应为一年)等】,报价应为上海最终交货地完税人民币价格,并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

(2)相关产品的详细配置、技术性能介绍,提供产品说明书及彩色样本、技术规格响应明细表等;报价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报价文件中有外文文件或资料的,必须同时提供其中文翻译,以便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必须与制造厂家公布的数据保持一致,同时提供技术偏离表,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技术要求;

(3)同型号市场销售业绩(上海地区、近三年);

(4)响应单位资格文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产品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制造厂商直接授权(代理商);

(6)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于2008年9月9日(周二)上午10:00点以前向卢湾区采购中心(斜土路222号201室)提交密封报价文件(代理机构将于报价截止前1小时开始收取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快递拒收);

(2)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的报价文件组织开标及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中标后签订《卢湾区政府采购设备供货协议》,付款方式:按照卢湾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4)最终成交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总价的1.2%作为代理服务费。

五、采购结果通知: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卢湾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代理公司地址:沪闵路9260弄3号楼501室

联系电话:138*****180

传真:*********103

联系人:小姐

上海市卢湾区政府采购中心

上海琳方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9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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