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扩建工程(一期)学生公寓楼项目”项目-遴选造价咨询企业招标公告
“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扩建工程(一期)学生公寓楼项目”项目-遴选造价咨询企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扩建工程(一期)学生公寓楼项目遴选造价咨询企业已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以2017年第11次院务会文批准,采购单位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EITCL-NXFW-17080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朔方路街道
招标范围:“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南区扩建工程(一期)学生公寓楼项目”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全部工程项目完成
标段划分: 该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宁夏地区以外的,必须在宁夏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区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宁设立分支机构备案表》;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报名(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套。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时间:2017年9月11日15时00分(招标代理自14时3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管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大学新华学院
联系人: 刘亚兵
电话: 0951- *******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龙梅
地址:银川市亲水万达中心B座501室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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