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ZFCG2017-004:镇沅县人民法院专用囚车采购询价公告
ZYZFCG2017-004:镇沅县人民法院专用囚车采购询价公告
镇沅县人民法院专用囚车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 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普财行[2017]57号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对镇沅县人民法院购置专用囚车请示的批复文件精神,受采购人委托,我中心对镇沅县人民法院专用囚车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ZYZFCG2017-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 :镇沅县人民法院专用囚车采购 三、采购预算:25.80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并提供以下材料: 1.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1.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属于经销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资格证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3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6年或2017年最近任意一年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16年或2017年最近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或2017年任意三个月);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至14:30-17:30(北京时间) 2、询价文件领取地点:镇沅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政务人社大楼二楼) 领取询价文件时应出示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法人代表亲自参加的除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和领取询价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愈期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2、地点:镇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政务人社大楼五楼) 八、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询价文件制作费及中标服务费。 2、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对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镇沅县支行 财务人员:饶静 联系电话:0879—*******(座机)、137*****815(手机) 九、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全部内容,询价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网上形式发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 十一、采购人:镇沅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师联系电话:137*****588 地址: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镇沅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石凤珍、王浩 联 系 电 话:****-*******135*****639 传 真:****-******* 地 址:镇沅县政务人社大楼二楼 邮 政 编 码:6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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