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检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检专用设备
二、项目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2017】324号
三、政府采购批准编号:海财购准字(电子)【2017】324号
四、采购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检专用设备 | 详见询价文件 | 265000 |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日内向采购单位交纳贰万元保证金,保证其所供商品与参数一致,并保证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不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使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退还贰万元保证金。
八、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分三年付款,第一年付总货款的20%,剩余货款2019年前付清。
九、定标原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3、报价明细需提供电子版。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询价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名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可以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缴纳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二、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开户许可证规定开户银行和账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9日10时00分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以存折、银行卡、银行保函、支票、现金等形式交纳。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8月29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品快检专用设备招标项目 | 1 | 2600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金额和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分标段,则潜在的投标人分别参加多个标段投标,需分别按各标段的金额和账户分别存入。如将多个标段投标保证金总额一同存入任意一个标段账户,则投标保证金存入无效,视为无效投标。
金额和保证金缴入账号为“无”,即该标段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10时30分截止。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集中采购机构均不予接收。
十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10时30分。
十六、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十七、采购人联系人:孙丽华联系方式:139*****007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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