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陕西华鼎竞谈(工程/货物)2017-040)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东农副产品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陕西华鼎竞谈(工程/货物)2017-040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114.4万元(包1:53.4万元;包2:42万元;包3:19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3个包

各包要求

包1:改造配送车间600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池44立方米

包2:燃气锅炉1台WNS2-1.25-QY

包3:污水处理设备1套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点击此处阅读)

包1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提供近二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生效的合同协议书

?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进青企业备案报告书》。

3、另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

3、投标人所投锅炉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所投锅炉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

4、另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

3、另附检察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1日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谈判文件售价

400元/本(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晟锦至尊C区19号楼2单元2131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7*****300

电子邮箱:hdqhfgs@163.com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17年8月3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湖新区千家福家居对面)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9*****590

联系地址:青海锦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金座晟锦至尊C区19号楼2单元2131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收款人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8201 0000 0003 4138 9

其他事项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海东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送 冷链 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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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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