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维柯招标公告
依维柯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依维柯(2008-0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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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 辽中县公安局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依维柯 ”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依维柯
2. 采购项目编号:2008-0720(3)/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交通工具
1台
依维柯都灵V17座中顶(NJ6592ER)警用新标识。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特别说明:如果采购项目内容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投标人应提供本国货物。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车辆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暂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9月8日13: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9月8日13:00~13: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咨询:潘志刚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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