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铁路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西安铁路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铁路公安局刑事技术实验室装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SCZC2017-ZB-1538/3)招标人为西安铁路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刑事技术实验室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内容
专业级照相机及附属设备3套,紫外图像搜索采集照相仪3套,RTI智能光源1套,红外紫外照相系统1台等其他内容。
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各投标人提供最交货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警用器材生产销售认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供应商需为AAA级信用企业
3.6供应商需为201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 2017年8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三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资格要求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六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铁路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邮编:710075
联系人:孟凌 赵敏 白国锋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7957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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