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FJGC-FS-G-2017-334的公开招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FJGC-FS-G-2017-334的公开招标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受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FJGC-FS-G-2017-334]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GC-FS-G-2017-334
2、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用途
11餐饮服务1
1、本次招标的项目: 1.1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食堂招标,经营职工早、午、晚餐(采用自助选餐形式)、宵夜及会议用餐、包厢接待等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800000
食用
合计:80000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2015〕38号“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 的政府采购政策。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10)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凭据中须包含投标代表人姓名;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函”。 (8)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指由谈判报价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08月21日08:00至2017年08月29日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前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报名并在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网(http://fzgl.fjzfcg.gov.cn)进行注册、报名,绑定CA卡,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州市鼓楼区政府采购网(http://fzgl.fjzfcg.gov.cn)”。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6.2购买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6.3购买方式: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可到发布公告的媒介自行下载。可自行选购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08月21日08: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9日18:0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2日15: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9月12日15:00:00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江滨西大道58号
联系人姓名:
郭先生
联系电话:
133*****272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
****-************-********
网址:
www.fjgczb.com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0977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fz.fjzf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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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食堂委托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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