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39线正蓝旗至阳泉公路赤城县城段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239线正蓝旗至阳泉公路赤城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已由冀交函公[2017]551号文件批复,项目核准文号为:冀发改招标核【2016】158号。项目业主为赤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省厅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代理为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国道239线正蓝旗至阳泉公路赤城县城段 2.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17.726公里,其中实际建设里程13.226公里,完全利用国道G112长4.5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其中路面宽11.4米,两侧设置2×0.3米路缘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白河1号大桥一座,中心桩号K0+408,角度60o,桥长208米,桥净宽11.4+2×0.5米,上部结构采用8×25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和桩基础。设小榆沟隧道1座,起止桩号K4+660-K5+685,隧道长1025米。隧道建筑界限为宽12.9米,净高5.5米。隧道采用端墙式洞门,隧道内设置机械通风、照明等设施。全线共设平面交叉24处,其中与等级公路交叉5处,与乡村道路交叉19处。全线设置标志、标线、护栏、里程碑、百米桩和公路界碑等交通安全设施。 3.工程监理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 4.本工程预计本项目建设预计工期 第一标段:2017年10月开工建设,2019年7月完工,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监理服务期46个月。 第二标段:2019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完工,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监理服务期29个月。 5.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每标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6.工作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国道239线正蓝旗至阳泉公路赤城县城段改建工程的路基、路面、隧道、大桥、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国道239线正蓝旗至阳泉公路赤城县城段改建工程的隧道机电施工监理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项实施监督和管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在本项目所有标段中,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报名,如果同一投标单位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提出申请,按报名时间在前的申请为有效报名,时间在后的申请为无效报名,后果自行承担。 (详见附件2)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授权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附法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到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接受三证合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无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见附件)、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以上证件(或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两套。 3.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在开标现场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公证书原件,非法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不得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将默认其投标文件的开标结果。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联系方式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标人应提供的当前资产构成情况以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最低要求 附录1 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要 求 | 第一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第二标段 |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
附录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要 求 | 第一标段 | 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含有大桥(或以上)及隧道(单洞长度≥1000m) 的10公里(或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养护改造二级(或以上)公路监理业绩。 | 第二标段 | 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二级(或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监理业绩。 |
附录3 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要 求 | 第一标段 | 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第二标段 | 2016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
附录4 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要 求 | 第一标段 | 1.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第二标段 | 1.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
附录5填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第一标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近5年担任过1项含有大桥(或以上)及隧道(单洞长度≥1000m) 的10公里(或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养护改造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 2 | 公路路基、路面监理工程师 | 2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3 | 隧道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4 | 桥涵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5 | 公路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资格证书。 | 6 | 公路测量监理 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7 | 公路计划统计、合同计量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 | 8 | 公路安全及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并取得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填报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第二标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近5年担任过1项二级(或以上)公路机电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 2 | 通信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3 | 监控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4 | 公路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 5 | 公路计划统计、合同计量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或以上。 | 6 | 公路安全及环保监理工程师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通过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理培训并取得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和《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
附件3 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5号令)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从河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5名与招标人代表0名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5)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2款的规定;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6)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按无效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按无效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以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50分、40分、10分。 投标人各分项分值等于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7.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财务评分之和。 8.推荐中标候选人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每个监理合同段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