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农业开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农业开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17年7月,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农业开发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综合农业开发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和田洛浦县杭桂乡。项目区位于洛浦县城的正北方,直线距离约17km,离国道315线的直线距离约15km,交通便利。园区中心地理坐标:E80o11′24″,北纬37°13′12″。
3.项目概况
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8亿元建设综合农业开发基地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20000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000座育苗大棚、生产生活区(办公楼1050平方米,地上3层;农民工安置房建设面积14800平方米)、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沼气池、道路、防护林,杂交构树、移栽培育果树苗木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纳瓦格路河滨路21号
联系人:孙海东
联系电话:187*****777
邮箱:********68@qq.com">********68@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330号
联 系 人:朱建章
联系电话:186*****968
邮箱:********5@qq.com">********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调研、搜集资料、现场勘察;
2、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
3、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综合分析、提出环保对策和建议、给出结论;
4、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公众参与;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环评审批程序
1、环评报告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提交自治区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2、环评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及部门代表召开规划环评报告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
3、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会议纪要修改完善报告书。
4、环评单位将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报送自治区环保厅,经审查和公示后,取得自治区环保厅关于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您对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
(2) 您认为项目实施后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是否有重大影响?
(3) 本项目建设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哪方面的?
(4) 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考虑,你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5) 其他建议。
七、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 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第一次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 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项目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 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信息发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
(4)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项目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和田东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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