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山市质量对标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山市质量对标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征求意见公示
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山市质量对标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乐山市质量对标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预算:45.69万元。
一、采购内容(简介):
1.产业调研
对全国、全省及乐山市电机、小农机产业状况、质量状况等基本情况调研了解。
2.确定先进指标体系
在标准和技术文献的查新、收集、分析、国外文献的翻译基础上,以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规定为基本指标,以国内外先进标准、技术法规和知名品牌产品实测值为参照,突出安全、健康、环保等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综合确定比对技术指标,形成先进指标体系,编制质量对标检测方案。
3.开展对标检测
按照确定的质量对标比对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质量对标比对检测,出具对标检测报告。
4.编制质量对标报告
对比对检测结果进行数据分析,编制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技术分析报告(包括全国、全省及乐山市电机、小农机产业状况、质量状况及分析查找我市电机、小农机产品的质量短板,提出改进措施。
5.开展现场质量询诊
对有问题企业开展现场询诊帮助企业分析查找原因,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50号
四、原因:
1.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直属于乐山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领导下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二类政府事业单位。本所按照《计量法》规定取得了《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证书见附件1),在四川省质监局授权的全省其它地区及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承担产质量定期监督检验、专项抽查检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任务,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委托检验、评价检验及质量仲裁检验等,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数据。全所设有四川省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造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小型农用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盐磷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四川省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乐山)五个省级检验中心以及国家硅产品质检中心,所内还设有食品检验中心、化工检验中心、建材检验中心、机电轻工检验中心等检验部门。现有检测实验室面积20000平方米,其中恒温实验室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建有国内先进水平的P2级生物实验室和恒温恒湿实验室300余平方米;拥有各类检测分析仪器设备600多台套,仪器设备原值3000多万。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原子荧光分析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X荧光能谱仪、离子色谱仪。现有员工80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10人,高级工程师10人、专业检测人员20人,专业采样人员13人。目前本所已通过计量认证/授权的检测项目共20大类900多项产品2600多个检测参数,其综合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位居省内同级质检技术机构的前列,连续两年在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质检机构分类检查中均被评为为一类检测机构。
2.具有省级检验中心。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下属机构,四川省小型农用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于2010年通过专家组验收并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的省级小型农用机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面积1500平米,主要对外开展各类机械及机械零部件产品、电器安全、等机电类产品的检验工作,该中心具有各类先进检测仪器20多台,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资质的持证人员5人,多年来一直承担全省其它地区及乐山市行政区域内机电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专项抽查检验、农用机械类专项抽检等任务,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委托检验、评价检验及质量仲裁检验等,有丰富的检验检测经验和技术能力。检测能力满足此次乐山市质量对标提升行动抽检服务中各类产品比对的各项技术要求。
3.了解乐山本地机电产品现状。本次对标行动将坚持创新驱动、标准引领、科学公正、正面激励原则,紧贴乐山产业产品发展趋势,优化整合创新资源,推动技术标准创新,加强调查研究,通过科学研判,确保质量对标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引导企业树立赶超先进、质量为上、品牌为先的价值取向。与市内外其它检验机构相比,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多年以来对我市辖区内小型农用机电产品质量现状更加熟悉和了解,通过检验比对更能到达推动技术标准创新的目的。
4.提供配套服务。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将协助编制抽检监测计划,按照我局要求,提供检测项目、检测标准/参数、判定依据/参数等服务。在“计划”执行完毕,协助撰写质量对标分析报告书,详细对该地区抽检监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报告书交予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管部门下一步对我市各类产品质量提升提供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
综合,为确保乐山市质量对标服务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本项目的特殊性,乐山市质量对标服务采购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公司完全符合该项目的售后需求,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30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联系人: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007
财政部门联系人:乐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科 汪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1.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单位: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2017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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