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政法、检测专用设备询价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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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吉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7]07482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XJQ-2017-01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30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进行过登记注册并入库; 3、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括销售“警用品”或“警用装备”等相关字样; 4、投标人须是2007年公安部单警装备入围企业; 5、投标人须为连续三年(2014-201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资格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 7.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7.2 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7.3 提供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入围企业中标通知书; 7.4 提供2007年公安部单警装备入围企业的证明文件; 7.5投标单位提供近6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材料; 7.6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前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7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需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08月21日至2017年08月2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12:00时,下午 2:30—5:00时。资格审查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二环路万正广场8号楼1单元28层2802室四、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呼市赛罕区东二环路万正广场8号楼1单元28层2802室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人黄晓蕾、魏凯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监狱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邮政编码014000
联 系 人弓福宽
联系电话****-*******
内蒙古新吉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用设备 检测 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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