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镇盐客树村生态浮岛项目招标公告
兰溪镇盐客树村生态浮岛项目招标公告
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生态浮岛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XZJY(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生态浮岛项目已由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一事一议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委会。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特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地点: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三组; 2.1 工程规模:生态浮岛5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共计人民币12.5万元(含税费); 2.2工期为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开工时间:2017年9月; 2.3工程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水面种植植物当年成活率高于95%,生态浮岛养护期为一年。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图纸设计规定及深度要求; 2.4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招标人不组织勘察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证书(环境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4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交易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于2017年8月22日至8月28日(节假日休息)到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教育局往散花方向300米处)获取交易文件,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5:00 时至17:00 时。报名费1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证及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报名。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并自行密封。 5.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文件签到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00 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9:00 6.交易方式:依据报名家数来确定。 7.工程款的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一次性付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兰溪镇盐客树村委会 联系方式:李书记(134*****599) 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2017年8月22日 |
标签: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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