庵东镇六塘横江西段(化南至沧田交界处)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庵东镇六塘横江西段(化南至沧田交界处)道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庵东镇六塘横江西段(化南至沧田交界处)道路改造工程,已由甬新经投【2017】1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庵东镇宏兴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及上级财政补助。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庵东镇宏兴村,规模及合同估算价:设计桩号K0+000~K0+399.23,路线全长399.23米,工程造价约69万元标段:一个标段计划工期:7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护栏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一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且无在建项目。
3.3项目其他人员要求:安全员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技术负责人1名(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4.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除双休、节假日)。
4.2报名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庵东镇文体中心一楼)
4.3报名资料:投标人由交易员(携本人身份证)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相关信息卡报名,同时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庵东镇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见附件),表格需按要求填写,以上资料须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上述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2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庵东镇平台)浏览,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3万元整。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招标编号:庵1718),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到帐截止日期2017年8月24日。(逾期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名)。
收 款 人: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329
7.其他说明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区间法。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4投标人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将被拒绝报名。
7.5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6 2012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库中的有关记录。
7.7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职称证书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7年4月-2017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或退休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7.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庵东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并说明原因。
7.9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宁波杭州湾新区审核通过。
7.10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慈溪市庵东镇宏兴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庵东镇宏兴村地 址:慈溪市海关北路436号五楼
联系人:陈书记 联系人:邱志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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