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清雪车辆、环卫车辆招标公告
高空作业车、清雪车辆、环卫车辆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高空作业车、清雪车辆、环卫车辆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高空作业车、清雪车辆、环卫车辆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17-8-13-G
3、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五包,采购预算为13,54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第一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18米高空作业车 | 1、底盘:采用国内二类汽车底盘,总质量约为6200kg。2、底盘发动机:符合国Ⅴ排放标准,额定功率≥96kW。3、核载人数:≥5人。4、作业高度:最大作业高度≥17.6m,最大作业幅度≥8.8m,最大作业幅度时作业高度≥9.8m。5、平台回转角度:转台可双向360°连续回转。6、液压操作系统:采用电液比例控制系统,主要液压关键件进口,可以转台、平台两处操作。7、安全装置:包括油缸止回缩装置、支腿止回缩装置、应急手动液压泵、上下车互锁装置、紧急停止装置、水平状态测试装置、支腿支撑力检测装置、水平支腿位置检测装置、极限位置自动报警限制装置、安全带装置、平台防倾翻装置。8、辅助装置:带夜间照明灯的台阶式上车梯,方便上下车,转台操作采用有线遥控操作,可自由选择操作位置。9、其他装置:配备日常作业用12T电动压接钳,电动螺母破碎机,5000W框架式单相汽油发电机,同时为满足北方低温条件的使用要求,车辆需加装液压油加热装置。 | 1辆 | 430,000 |
2 | 9米皮卡高空作业车 | 1、底盘:采用国内二类汽车底盘,总质量约为2560kg。2、底盘发动机:符合国Ⅴ排放标准,额定功率≥89kW。3、核载人数:≥5人。4、作业高度:最大作业高度≥9m,最大作业幅度≥4.3m,最大作业幅度时作业高度≥5m。5、平台回转角度:转台可双向360°连续回转。6、液压操作系统:采用电液比例控制系统,主要液压关键件进口,可以转台、平台两处操作。7、安全装置:包括油缸止回缩装置、支腿止回缩装置、应急手动液压泵、紧急停止装置、水平状态测试装置、极限位置自动报警限制装置、安全带装置。8、辅助装置:转台操作采用有线遥控操作,可自由选择操作位置。9、其他装置:为满足北方低温条件的使用要求,车辆需加装液压油加热装置。 | 1辆 | 390,000 |
第二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皮卡融雪撒布车 | 1、此包皮卡除雪车包含载具皮卡、撒布机、前置除雪铲和前置除雪滚刷。 | 25辆 | 8,500,000 |
第三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皮卡融雪撒布车 | 1、此包皮卡除雪车包含载具皮卡和前置除雪铲。 | 1辆 | 190,000 |
1 | 皮卡融雪撒布车 | 1、此包皮卡除雪车包含载具皮卡和前置除雪滚刷。 | 1辆 | 230,000 |
第四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自卸车 | 1、底盘:采用国内品牌二类汽车底盘,总质量约为31000㎏,浮动范围不超过±1000㎏。 | 5辆 | 2,100,000 |
第五包
序号 | 品 名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1 | 天然气融雪撒布车 | 1、底盘采用国内品牌二类汽车底盘,总质量约为25000㎏,浮动范围不超过±1000㎏。 | 2辆 | 1,700,000 |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交货时间:
第一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
第一包:太原市内;
第二包、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二包小店区环卫局2辆,杏花岭区环卫局10辆,万柏林区环卫局10辆,晋源区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局2辆,民营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1辆;第三包阳曲县环卫局2辆;第四包市环卫局机械清洁队5辆;第五包小店区环卫局2辆。
6、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第一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第二、三、四、五包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家;
(3)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4)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5)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8)第一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
(9)第一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公告内;
(10)第二、三、四、五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达到工信部上户要求,并说明所投车辆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内的具体信息。
(11)第五包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公告,免征公告已办理的厂家应说明所投车辆在国家税务总局免征公告目录内的具体信息;免征公告正在办理的厂家须书面承诺垫付所征税额,待免征公告公布后供应商自行办理退税。
(1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2日至2017年8月18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6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3、联系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段 喆 联系电话:****-*******
贾慧智 联系电话:****-*******
第一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方庆生 联系电话:155*****295
第二、三、四、五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56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157*****931
15、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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