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城市道路拆迁安置房户外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106#城市道路拆迁安置房户外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06#城市道路拆迁安置房户外管网工程项目已经由昌市发改投资〔2017〕301号文、昌市发改投资(2017)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06#城市道路拆迁安置房户外管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昌吉市
2.工程规模:户外采暖管网安装:DN300预制保温管114米、DN250管216米、DN200管226米、DN125管864米、DN150管134米、DN100管500米、DN80管56米、DN32管126米、检查井12座; 户外消防管网安装:DN150镀锌钢管1572米、检查井17座;户外排水管网安装:DN300双壁波纹管1121米、检查井115座;户外给水管网安装:DN200PT管749米、DN160PT管610米、DN90PT管185米、检查井17座;380V电力管线、弱电管线安装:YJV-4*240电力电缆422.38米、YJV-4*185电力电缆788.31米、YJV-4*95电力电缆320.97米、NHYJV-4*95电力电缆81.55米、250*150弱电桥架196米、检查井20座。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8月22日 10时00分到2017年08月26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8月27日至2017年08月31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2日10:00时-2017年8月26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编码:CJ********,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账号:****************2518;开户行行号:********0041。 5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0:00时—2017年8月28日23:59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9月4日20:0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者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施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15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15家及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费每份300元;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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