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在《今日头条》网络平台运营”伊春旅游”头条号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在《今日头条》网络平台运营”伊春旅游”头条号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在《今日头条》网络平台运营”伊春旅游”头条号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对政府采购宣传费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采购人: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宣传费
三、采购预算:120,000.00元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选择供应商名称:哈尔滨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岷诺
电话:186*****212
六、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理由:
自2016年与《今日头条》网络平台合作,开通“伊春旅游”头条号以来,通过内容营销、线上推送营销、软文+硬广、精准营销和话题传播营销等全方位营销方式来提升伊春旅游知名度,全年发布软文357篇,总推荐量为*******次,总阅读量为334100次;投放广告10余篇,展示量*******次,点击量144728次,宣传效果显著,受到国家旅游局和省旅发委高度认可。为进一步加大伊春旅游营销推广力度,构建旅游+互联网营销模式,今年我们将继续与哈尔滨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依托《今日头条》APP“伊春旅游”头条号开展营销宣传,以达到传播效力最大化和伊春旅游影响力的快速提升。
我单位2016年与哈尔滨今日头条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宣传效果显著,受到国家旅游局和省旅发委高度认可,也是此次采购的政府采购唯一供应商,故本次宣传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公示期限: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公示期限最少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采购人)联系人:相琳
联系电话:138*****929
市财政局采购办联系人:王亚南联系电话:*******
注:为了使您的质疑得到答复,您递交的书面质疑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的单位名称和姓名、详细地址、邮编、电话等。
(2)质疑的事实及理由。
(3)有关违法违规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4)质疑人的签章及质疑时间。
如质疑人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信息,将会被视为无效质疑。
伊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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