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清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清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青格达湖乡

人民政府清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就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清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清雪设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99.92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编号:XJZQ********

三、招标内容: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清雪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

四、资质或资格条件: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供应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委托书;

5.4、售后服务承诺书;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

请于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10:30-13:30、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的副本(三证合一的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供),生产厂家项目授权(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证明(原件),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本(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B座2810室

开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小西沟支行

账 号:****************0

联 系人:陈泊成

联系电话:****-*******



新疆正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





标签: 清雪设备 民政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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