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埔谷线二期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汕头市潮阳区埔谷线二期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信息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埔谷线二期路面改造工程(第二次)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 ||
设计单位 | 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 | ||
联系人 | 陈晓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 | ||
建设规模 | 造价约594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及上级拨款 | ||
招标内容 | 按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编制的图纸内容和委托深圳市公路勘察设计院编制并经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投资预算书内容。包括K13+900~K18+359.879路段(扣除已建K16+717~K17+717路段)的路基、路面、其他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2、外来企业须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二、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8家时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8家时,以随机方式抽取8家为正式投标人。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 3、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4、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5、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6、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7、提供外来企业须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四、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9月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30~4:00。2008年9 月10日上午10:00进行抽签确定投标人资格。 | ||
报名时间 | 2008年9月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30~4:0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年9月3日 | ||
报名地点 | 广汕潮阳路段(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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