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鲁公书》仿真复制件招标公告
《颜鲁公书》仿真复制件招标公告
根据南城县档案局采购的实际需求,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城县档案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城县档案局《颜鲁公书<麻姑山仙坛记>》仿真复制件项目(项目编号: FZZT2017-NC-024)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请接到邀请的单位参加。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颜鲁公书 <麻姑仙坛记> | 100套 | 2000 | 200000 | 卷轴、精装版 |
2 | 100套 | 2000 | 200000 | 册页、精装版 | |
3 | 300套 | 800 | 240000 | 卷轴、简装版 | |
4 | 200套 | 790 | 158000 | 册页、简装版 | |
预算总金额(大写):柒拾玖万捌仟元整 ¥798000元 |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htm">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报名方法:拟投标人可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电子版单一来源文件,按单一来源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响应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编制应答文件且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料费:100元/份,售后不退(必须在2017年8月30日10:00前到达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报名账户)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南城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 | 1511 2025 2920 0077 777 |
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 ||
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4-3551 0104 0015 015 | |
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962 2393 2427 | |
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1864 0922 5000 0388 55 | |
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 3605 0185 0350 0000 0023 |
4.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应答时间:2017年8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须在2017年8月30日10:00前到达(具体到账时间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以下任一账户,并取得响应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响应无效。注:响应保证金进帐凭证应注明保证金(用途)、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南城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 工商银行南城县支行 | 15112025 0920 0055623 |
上饶银行南城支行 | ||
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14-3551 0104 0015 007 | |
中国银行南城县支行营业部 | 2022 2393 5440 | |
江西省南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1864 0922 5000 0376 96 | |
中国建设银行南城支行 | 3605 0185 0350 0000 0022 |
7. 开标登记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近三个月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投标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书,否则投标无效。
8. 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请在开标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南城县档案局采购人地址:南城县建昌镇
联系人:吴燕 电话:189*****9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南城县电信局院内 联系人: 桂晓燕138*****628
县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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