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 (桐城)招标公告
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 (桐城)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7-SH07-FW187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桐城)
招标编号:ZY17-SH07-FW1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华东化工销售公司固体化工产品仓储保管服务项目(桐城)已经批准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桐城是我公司安徽区域合成树脂主要市场之一,销售产品为中国石油东北、西北和西南等炼化企业生产的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学品),上述产品通过铁路和公路运输方式运达。现拟在桐城区域选择仓储物流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仓储物流服务。
2.2 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服务范围主要是:
(1)完成产品到达接卸、理货,协调承运单位出具并索取相关商务记录,断卖代理服务、短驳运输、装卸、验收、出入库、计算机ERP系统操作、仓储保管(含挑选整理)、实物盘点、货物安全、特殊专用料专项仓储保管,邮寄出入库单据、配送运输等仓储服务基本内容;
“断卖”(产品从生产地库房起运至销售地前沿目的库到站前,所形成的产品买断销售行为称之为“断卖”)代理服务包括中标单位代替货权方衔接铁路接货、理货、索取商务记录、站台中转货物安全、通知客户提货、协调车站装车等内容。
及时响应并反馈落实招标人的考核、函件和通知等;(3)满足招标人客户的合理需求,并提供合同约定的满意服务等;
2.2.2固体化工产品主要为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非危险化学品),2018年预估入库数量4万吨(以合成树脂产品为主)。
2.3标段(标包)分: 一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仓储物流服务项目。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固体化工产品仓储服务业绩。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格(仓储服务类增值税率6%,运输类增值税率11%),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以2016年为准)。
3.2 投标人拟投用本项目的库房应位于桐城市周边,原则上地处桐城铁路货运站附近;自有库房的产权和土地等证明材料应齐全有效,产权清晰,无抵押;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库房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合作方签订的库房租赁(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允许投标人自主为他人提供仓储保管服务,且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投标人及合作方提供的相关资质证照有效。消防竣工验收材料齐全有效,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备案、报审等有效文件,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或丙类以上;库房防雷接地设施符合规范要求,年度防雷检测报告为合格,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所处环境交通便利、便于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附近无污染源;库房封闭,并安装监控设施,须防晒、防潮、防污染、通风良好;可用面积不小于9000平方米,并有储备库容以便于调节,同时须为招标人的客户提供至少3000平方米的货权转移静态仓储库容;库房及对应铁路到站或专用线具备小包装(15-35Kg)及大包装(1000-1600Kg)等固体化工产品货物到达接卸能力或资质。
3.4 投标人应保证用于该项目的人员不少于15人,投标人应与装卸人员、叉车驾驶员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叉车驾驶员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5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1)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7年8月23日9 时 00 分至 2017年8月29日 16 时 00 分: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投标人操作手册”相关章节(网站自行下载),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2)﹒将“1.7投标人资质要求”所需的①资质文件扫描件、②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WORD版及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meizi987521@163.com邮箱;
3). 按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并将汇款底单发送至上述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017赵秀梅185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4.4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3项工作(在线报名、发送资质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和汇款)后,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2205会议室(中国石油上海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电汇(电汇在开标截止前24小时款项存入本章4.2条所示招标代理机构账户)。
6. 其它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仓储配送部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00号
联 系 人:赛 晓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地 址:北京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联 系 人:赵秀梅、白晓旭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meizi987521@163.com
技术支持团队:
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冬梅 蓝丽梅 张波
电 话:***-******** ***-******** ***-******** ***-********
电子邮件:guodm@cnpc.com.cn lanlm@cnpc.com.cn zhangbo100@cnpc.com.cn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佳颖
电 话: ***-********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中国石油物资公司
2017年08月 2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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