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招标公告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招标公告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2日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的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17] 0098号,委托代理编号:ZXZC-*******)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增加质安协管人员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17] 0098 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包) | 预算(万元) |
整 包 | 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采购 | 1 | 42.60398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采购 | 详见采购需求 | 协助建设管理局质安办管理园区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文创卫以及在建项目的计划生育和食品安全工作。 | 1、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 采购合同二年一签,每年12月份按成交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 ) 否() | 是( √ ) 否()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二)本项目要求监理单位建立不少于 5人的专职监理机构驻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工作,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本项目拟任的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三)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实行“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后新办理营业执照的供应商,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以上所有证件、资料须提交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8月 24 日18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老省建三公司)二号楼四楼24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确定后的供应商由采购方采用电话联系的方式发出邀请后到指定地点购买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黄泽锋
联系电话:188*****520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中兴有限责任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南路289号二号办公楼四楼2403室
联 系 人:张先群
传真:(0731)55575220
2017年8月 21 日
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采购需求
一、工程项目概要
1.1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建设管理局质安协管人员采购
1.2基本情况:根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批示,面向社会聘请一家从事建筑类管理的咨询公司(监理公司)协助建设管理局质安办管理园区在建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创文创卫以及在建项目的计划生育和食品安全工作,监理公司派出符合条件的岗位人员驻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工作,办公场所和工作用餐由建设管理局提供,办公设备、住宅、费用支出由咨询公司负责,具体内容根据双方用工合同约定。派驻专业人员由建设管理局和咨询公司实行双重管理,建设管理局根据[湘潭经开区年度考核办法]对其人员进行考核和调度,对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的可要求咨询公司更换。[注:根据园区发展和建设项目数量,每年可适当增减人员(1-2人)]。
二、监理公司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三、派出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监理单位建立不少于 5人的专职监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本项目拟任的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四、建设管理局增加质安协管人员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车辆、公司管理费、公司税金支出等。
五、付款条件: 采购合同二年一签,每年12月份按成交金额一次性全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17年7月27日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页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3,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标签: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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